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坛政发[2007]37号《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决定:
一、建立“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德明
副组长:殷金林、钱争艳、诸葛林
组 员:邓爱乐、黄国庆、陆卫林、刘宏宾
二、转发坛政发[2007]37号文件,结合坛城管执法字[2005]第10号《转发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依据和幅度对照表〉的通知》文件精神一并贯彻执行。
附:坛政发[2007]37号《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意见》
二00七年六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