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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07年户外广告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53X/2007-0001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城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城管字[2007]第21号 发布机构 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07-03-30 公开日期 2008-03-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07年户外广告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2007年户外广告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坛城管字[2007]第21号

  为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范设置行为,营造良好市容市貌,现将《2007年户外广告管理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三月三十日

   

  2007年户外广告管理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根据《江苏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金坛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和容貌管理规定》,结合本年度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本着“从严控制、规范管理、提升水平”的原则,从严控制户外广告总量,严格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不断提高设置标准,不断提升户外广告档次和品位,有效美化、净化城市空间,为营造优美、整洁、亮丽的最佳人居环境而努力。

  二、户外广告设置许可

  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设置各种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应当由有广告发布资质的广告经营单位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提交申请,经我局现场勘察同意后领取《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方可设置。

  三、户外广告的设置

  1、楼顶商业广告

  实行总量控制、利用好现有的广告泊位,防止过多过滥,申报一般采取一年一报制,到期前半个月续办手续,对到期不续办手续的,将由广告科书面通知市容中队依法查处。

  申报时必须提交现场效果图,设置效果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2、门头招牌

  实行一店一牌制,不得多层设置,同一建筑采取实行门招规格统一尺寸、整齐划一、对新落成的楼盘统一规划予以设置。

  对横街、东门大街不得设置灯箱广告,对已到期的灯箱广告不再办理续办手续,由广告科、市容中队书面通知广告业主限期拆除,直至强行拆除。

  对沿街、沿路、五大出入口门招实行规范设置,对门头招牌超出尺寸高度的将按临时广告设置处理,收费按广告标准收取,并随时接受整改。

  为强化管理,一律由有资质的广告公司进行申报,申报时必须提交以左右两块相邻门招作参照的现场效果图,设置效果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3、条幅

  为营造节日气氛,实行总量控制,重大节日(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允许在指定路段、小区设置过街、过路条幅,严格控制密度。(具体地点附后)

  平时允许在指定的悬挂横幅杆子上设置条幅,(一环以内不得设置商业性条幅),设置时间不超过一周,采用双面设置,申报按照一条计算,并向本局一次性提交成本费50元/杆(重大活动除外)。

  公益条幅设置一律按照指定的路段设置(批准后方可设置)。

  设置必须落款广告公司名称、发布日期,到期必须清除。如发现不落款不清除,由市容中队拆除,取消本年度发布公益、商业条幅资格,如发现不经过批准或少批多设的,一经查实,依法处理,将取消全年发布资格。

  4、车身、候车亭广告

  实行年报制,如不申报,依法查处。对损坏、破损的车身广告(候车亭)及时修复。对不申报、不及时维护的广告公司将取消下次车身广告、候车亭广告泊位竞拍资格。

  5、导旗

  现有北环东路、北环西路、晨风路、华阳中路、东一环、东二环允许设置。设置导旗必须提前10天向窗口提交申请,设置到期后必须自行拆除,如发现到期不自行拆除的将取消全年设置导旗资格。

  6、彩虹门、竖幅、门幅、布幔

  彩虹门设置期限不得超过5天;竖幅、门幅、布幔不超过一星期,如发现不办理手续或私自延长期限、到期不拆除的将依法查处,发现一次将取消当年发布资格。

  7、围墙广告

  实行年报制度,如不申报依法查处,对损坏、破损及时修复,不得影响市容市貌,围墙广告收费一律减半。

  8、落地广告

  严格控制各类落地广告的设置,原则上不再审批,如确需设置,必须在得到规划部门许可后,方可按程序申请设置。

  四、管理要求

  1、设置户外广告应做到安全、科学、美观,与城市功能、总体布局和环境相协调,画面保持清晰,外观整洁美观。

  2、户外广告所使用的文字、汉语拼音、计量单位等符合国家规定,书写规范准确,用字规范、无缺字、错别字等现象。

  3、必须定期检查自己设置的各类广告设施,定期维护清理,对标志及图案文字有陈旧、污浊、脱色、损坏变形或灯光显示不全等情况应及时予以更新、修复或拆除,对过期或失去使用价值的广告设施应及时予以拆除。

  4、必须对自己设置的各类广告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遇台风、汛期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由设置申请人承担责任。

  附:

  横幅设置地点一览表

   

  路段名称

    

  路段名称

  

  路段名称

    

  华城中路

  6

  东环二路

  10

  联 城 路

  2

  北环东路

  2+10

  北戴河滨

  5

  沿河西路

  10

  北环西路

  3+10

  愚池北路

  3

  春风小区

  2

  丹 中 路

  3

  樊 川 路

  2

  四    中

  2

  横街西路

  3

  龙 山 路

  5

  东园小区

  6

  西门大街

  3+3

  社桥南路

  4

  华苑北路

  4

  华胜北路

  7

  上 庄 路

  2

  金胜西路

  1

  育 才 路

  4

  峨嵋西路

  2

  翠 北 路

  2

  文化一村

  2

  虹 翠 路

  3

  北 水 关

  2

  文化二村

  4

  上 联 路

  3

  南环一路

  6

  沿河东路

  4

  西环一路

  5

  愚 池 路

  6

  江 南 路

  3

  晨 风 路

  5

  南门大街

  4

  华阳中路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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