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城管创优”活动,不断巩固城市管理成果,努力提升城市管理品位,积极服务和宣传市民,充分集聚社会力量关心、理解、支持和参与城管,给广大市民和来坛宾客营造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管有效服务为主要手段,以提高城管行政执法服务水平为根本目标,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切实开展好各项城管服务活动,为开创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机构
局成立“城管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朱德明;副组长:王巧珍、殷金林、钱争艳;成员:邓爱乐、周建华、王粉明、黄国庆、王正祥、孔祥洪、吴平、咸涌、卞云峰。
三、活动内容及责任区分
1、征求意见活动:
(1)问卷调查:由办公室落实,钱争艳同志负责;
(2)个别征询:由钱争艳同志负责并落实;
(3)座谈会:由执法大队落实,殷金林同志负责;
2、法律法规宣传:由法制科落实,殷金林同志负责;
3、城管服务岗设置:由执法大队落实,殷金林同志负责;
4、城管服务意见箱设置:由执法大队落实,殷金林同志负责;
5、非机动车管理:由环卫处落实,王巧珍同志负责;
6、城市“牛皮癣”整治:由环卫处落实,王巧珍同志负责;
7、氛围设置:由广告科落实,钱争艳同志负责;
8、媒体联络:由局办落实,钱争艳同志负责。
上述活动,除个别征询、座谈会在3月底前落实完毕外,其余活动在3月16日前完成准备工作。
四、活动时间
服务活动从3月5日起至3月31日止,其中集中服务活动时间为3月18日上午9:00—11:30。
五、活动要求
1、各项活动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做好准备工作;
2、局各科室、单位要认真组织,积极参加“城管服务月”活动,妥善安排好人员,处理好工作矛盾;
3、“城管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要适时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工作措施,按时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4、集中服务活动通知另行下发。
二00七年三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