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常委王国胜的指示精神和市创建办的要求,根据坛委办字(2006)第4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市集镇(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7年元月11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具体安排见附表。
二、检查范围
1、14个镇的集镇区;
2、16个镇(区)的重点村和一般村。
三、检查标准与办法
按照《考核评分细则》,随机抽查,现场察看,现场打分。
四、检查要求
请各镇(区)按照全市农村“新三清”工作要求,认真准备,同时上报全年工作计划。
附:检查时间安排表
二00七年元月八日
检查时间安排表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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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 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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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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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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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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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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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塔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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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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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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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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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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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镇(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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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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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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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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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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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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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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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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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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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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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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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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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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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麓镇(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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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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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西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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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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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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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埠镇(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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