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政府办 > 政府文件 > 政府文件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设立金城镇白塔等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索引号 01413881X/2008-0020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政府办 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复[2007]12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07-10-26 公开日期 2008-03-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同意设立金城镇白塔等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关于同意设立金城镇白塔等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坛政复[2007]12号

   你局《关于新设立金城镇白塔等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坛民字[2007]第103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金城镇新设立白塔、新河、涑渎3个社区居委会;指前镇新设立芦家、社头2个社区居委会。

   新设立社区居委会的区划范围及办公用房、工作人员、组织管理形式等原则同意金城镇、指前镇人民政府上报方案。

   特此批复。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行政区划  机构 批复             

  抄 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金城镇人民政府、指前镇人民政府,市公安局。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0月26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