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新设立金城镇白塔等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坛民字[2007]第103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金城镇新设立白塔、新河、涑渎3个社区居委会;指前镇新设立芦家、社头2个社区居委会。
新设立社区居委会的区划范围及办公用房、工作人员、组织管理形式等原则同意金城镇、指前镇人民政府上报方案。
特此批复。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行政区划 机构 批复
抄 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金城镇人民政府、指前镇人民政府,市公安局。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0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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