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开办“金坛市启智学校”的请示》(坛教字[2007]第5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利用学校布局调整闲置的“涑渎中学”校舍开办“金坛市启智学校”,负责全市智障少年儿童的义务教育,学制为九年一贯制。
二、从2008年秋学期开始面向全市招收智障少年儿童入学。
特此批复。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社会管理 教育 批复
抄 送: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残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9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