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根据坛政发[2003]38号文件精神,我市组织开展了第二届“名教师、名校长、名学校”评选工作,经过推荐、评审、公示,并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崔国民等20位同志为第二届“金坛市名教师”称号;授予潘溪民等2位同志为第二届“金坛市名校长”称号,授予江苏省华罗庚中学等5所学校为第二届“金坛市名学校”称号。
希望被授予“名教师、名校长、名学校”称号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辉煌。希望全市教育工作者以先进为榜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求实创新,无私奉献,为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〇七年九月三日
主题词:表彰 决定
抄 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9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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