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来的《金坛市金沙湾乡村俱乐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分析、建议和结论,本项目符合《茅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规定的内容在拟建地点(茅山旅游度假区内)建设。项目建设定位为茅山风景区的高档配套服务区、高档度假物业区。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到以下几点: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区内给排水管网,对项目产生的生活、经营等活动产生的污水按报告书确定的处理方案进行预处理后,全部纳入污水管网由薛埠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项目应优先选用天然气、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严禁使用燃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厨房等场所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有关标准规定。
3、合理规划布局,妥善安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安装场所,并落实有效隔声减噪措施,不得设置高噪音的娱乐设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要求Ⅰ类区标准。
4、按固废“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对该项目产生的生产生活垃圾、餐饮废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实现固废“零排放”。
5、加强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项目建设中,要尽可能采取减少扬尘的工艺,要选用扬尘少的设备;运料车辆要加盖蓬布、减速慢行;建筑材料合理集中堆放,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除厂区积尘,定期洒水抑尘,采取各种措施切实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筑施工期间的噪声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施工现场建造沉淀池、隔油池等临时处理设施对施工废水进行适当处理后回用。
6、对开发土地进行有效的生态补偿和对受损区域进行生态恢复,减少地表裸露,保持树种的多样化;严格控制建设区域水土流失,避免严重破坏现有自然景观。在项目规划、建设过程中应建设或保留足够的蓄水汇水通道,以保证茅东水库的正常蓄水。
7、在建设、经营过程中严格落实清洁生产理念,选用节能、绿色的建筑材料,建筑物宜采用节能、保温、隔热的施工工艺,优先采用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8、其他污染防治要求按照报告书的要求执行。
三、该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必须满足我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固体废物零排放。
四、项目建设期间,由金坛市环境监察大队对该项目进行定期现场监理,薛埠镇环保办协助监督管理。
五、报告书批准后,如项目的建设规划、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满5年方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特此批复。
二OO七年四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