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小康
目标内容:总体实现全面小康。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经济发展
目标内容:区生产总值达到219亿元,增长20%以上;实现服务业增加值84.8亿元。
责任单位:发改局、统计局
3.财税征收
目标内容: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0.19亿元;完成国税收入9.12亿元;完成地税收入6.42亿元。
责任单位:财政局、 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
4.有效投入
目标内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7亿元,其中工业投入100亿元;重点推进232个市级重大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发改局、 经贸局、外经局、统计局
5.规模经济发展
目标内容:新增规模企业100家,新增销售超亿元企业15家以上,销售5亿元以上企业12家,其中20亿元以上和10亿元以上企业各达到3家;争创常州市星级企业,其中工业企业7家,服务业企业6家。
责任单位:经贸局、发改局
6.创新型人才引进
目标内容:全市人才总量增加3850人,引进高层次人才135人,海外人才15名,其中引进领军型海外归国创业创新人才1名。
责任单位:人事局、科技局、外经局
7.高效农业发展
目标内容:高效农业的规模扩大4%以上;全年“三资”开发农业投入超过6亿元;全年完成1.5万人次高效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责任单位:农林局
8.民营经济发展
目标内容:新办私营企业800家,新增注册资本13亿元,新增从业人员8000人,累计达14.2万人。
责任单位:经贸局、工商局
9.开放型经济
目标内容:实际到帐外资1.8亿美元;协议注册外资5.8亿美元;自营出口总额5.76亿美元;引进协议注册外资3000万美元以上大项目3个。
责任单位:外经局
10.基础设施建设
目标内容:投入8亿元,重点推进城南新区、“一区三园”、金城镇工业集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投入超过13亿元;全面启动镇域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成薛埠、儒林两个污水处理厂。
责任单位:建设局、交通局、环保局、规划局、财政局
11.绿化建设
目标内容:新增绿化面积860公顷以上;实施“四路四口”绿色通道和城市“二园三河二十路”绿化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建设局、交通局、农林局、国土局
12.创建工作
目标内容:围绕推进国家生态市、国家园林城市以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系列相关创建活动,确保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通过复查;年内薛埠、儒林、尧塘创成国家环境优美镇,新增省、市级生态村40个以上。
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安局、建设局、卫生局、环保局、城管局、国土局
13.新农村建设
目标内容:全面完成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建设和“新三清”工作任务;启动实施1个示范镇、4个现代化试验示范村和20个农村居住示范点建设。
责任单位:政府办、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交通局、环保局、农林局、水利局
14.科技创新
目标内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科技三项经费支出占当年财政决算支出的比重达到1.3%;申报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5家以上;全年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3次以上。
责任单位:科技局、 财政局、统计局、人事局
15.资源节约
目标内容:完成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8%;耕地保有量保持动态平衡。
责任单位:发改局、经贸局、环保局、统计局、国土局
16.环境保护
目标内容: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得分在86分以上;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下降3.68%,控制在0.57万吨以下;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含量下降3.64%,控制在1.366万吨以下;全面完成年度化工整治各项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环保局、经贸局
17.居民生活水平
目标内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28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182元,分别增长15%和12%。
责任单位:统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农林局
18.品牌建设
目标内容:新增2-3个“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或“国家免检产品”,5-8个省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新增省级名牌农产品1-2只。
责任单位:经贸局、工商局、质监局、农林局
19.社会保障
目标内容:三大保险覆盖率均达到96%以上;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96%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转移农村劳动力1万人左右;新增城镇就业4000人以上。
责任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人事局
20.优化发展环境
目标内容: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公正司法,深入开展平安金坛创建工作,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全面达标;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常州市下达的控制目标内;推行项目联审制,70%以上的项目在网上预审;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化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项目的全程监督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各项制度,从源头上、制度上预防和制止腐败现象滋生蔓延。
责任单位:政府办、司法局、信息办、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安监局、行政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