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残联、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税局、地税局等五部门制定的《关于开展企业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工作检查的方案》转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残疾人 安置 检查 方案 通知
抄 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0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