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常州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精神,大力扶持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体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现将《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意见》(常政办发[2007]73号)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劳动 困难人员 就业 意见 通知
抄 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0月9日印发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意见.ti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