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政府办 > 政府文件 > 政府办公室文件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1X/2008-0018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府办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办发[2007]84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07-09-18 公开日期 2008-03-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坛政办发[2007]84号
    《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工商 放心消费 通知                                  
抄 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9月18日印发
 
 
 
 
 
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意见
 
    为进一步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保障消费安全,推动市场繁荣,维护社会稳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经过3-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一套比较科学和完善的放心消费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一个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运作高效的消费维权全新机制;逐步形成一批“放心消费”单位、行业和镇(区),努力把金坛建设成为消费放心城市。
    具体目标为:
    ——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因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引发的重特大事故为零。
    ——消费环境更加和谐。消费者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商品质量合格率明显提高。各类市场商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其中,食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药品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农资商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建筑装饰材料和家具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市场监管合力进一步增强。扩充完善全市企业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建立健全全市联动的汇集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农林、税务、金融等多个部门力量的企业信用联合监管体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消费领域经济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和遏制。
    ——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参与率达95%以上。
    ——企业自律机制基本建立。大中型商场、卖场、批发中心全面实施商品准入工程,经营食品、药品等重点企业和单位全部建立和落实企业自律制度。
    ——维权网络进一步延伸。镇(区)、社区、行业和大型经营企业消费维权网络覆盖率达85%以上。消费者申诉、投诉处理率达100%,消费者申诉、投诉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全社会消费维权意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对“放心消费”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90%以上。
    二、方法和步骤
    (三)突出重点。各镇(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紧密围绕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投诉多、社会关注度高的行业和单位,以薄弱环节为切入点,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当前,全市以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建筑装饰材料和家具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创建活动,各行各业和各镇(区)要进一步明确行业、本地区的创建重点,使创建活动更具针对性和创造性。
    (四)整体推进。创建活动采取先易后难、典型示范、逐步推开的方法,由点向面拓展,科学安排,注重实效。从侧重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为主向提高居民整体消费质量延伸,从侧重创建“放心消费”单位为主向消费领域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延伸,从侧重优化城镇消费环境为主向整体提升城乡消费环境延伸。
    (五)分步实施。坚持逐年评选“放心消费”单位,逐年扩大创建范围。2007年,各镇(区)、各部门通过宣传发动,首先选择一批行业排头兵单位先行试点,按照市、镇(区)两级创建目标,集中力量抓好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创建活动,努力形成适合本地实际的“放心消费” 创建活动运作模式,并评选出一批“放心消费”单位。2008年,在评创“放心消费”单位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向同行业其他单位、推向其他行业,全面启动行业、镇(区)及社区创建活动,并评选出一批“放心消费”行业、“放心消费”镇(区)。从2009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放心消费”城市的创建活动,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全面创建“放心消费”单位、“放心消费”行业、“放心消费”镇(区)和“放心消费”城市。
    三、工作要求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市政府分管领导总负责,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创建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各镇(区)要建立和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周密部署,精心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始终坚持把监管市场、规范秩序、服务社会、促进发展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强化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企业是“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主体,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让广大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满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努力营造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七)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行业协会要制订推广适合本行业特点、可操作性强的创建活动指标评价体系,协助建设、农林、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对本行业的规范管理。坚持以“规范管理、诚信服务、依法经营”为主要创建内容,增强市场主体开展创建活动的内动力,努力实现行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良性循环。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质量承诺、信息公示等企业自律制度,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八)努力探索“放心消费”长效机制。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加快建立市场引导、企业自律、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形成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完善企业信用平台,推动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共用共享。积极推动消费维权机制建设,加快为民服务热线协作联网,畅通消费诉求渠道,便捷维权程序,形成调处消费纠纷、化解消费矛盾的整体合力,增强快速反应、快速处置的应变能力。切实加强基层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建设,方便群众就近申诉、投诉,把消费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附件一:金坛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二:金坛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相关工作制度
    附件三:金坛市2007年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要求及考核办法
   附件一:
 
金坛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邓  行
    副组长:谭明罗、袁友坤
    成  员:徐忠敏、彭田夫、王  群、王祥林、王伟政、段立群、王菊芳、姚水虎、周庭凯、李志芳、杨金南、阔建祥、郭剑涛、傅小平、徐荣华、唐彤煜、王丽芳、丁国平、王洪富、杨加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袁友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徐忠敏、市工商局局长助理邓奋华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二:
 
金坛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及相关工作制度
 
    创建“放心消费”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通过政府引导、全民参与、各界推动,整合创建资源,从而形成全社会合力推进创建活动的工作局面,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消费放心城市。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围绕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围绕产品安全和优质,物价管理部门围绕物价合理平稳,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围绕食品卫生和药品、医疗等安全和质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围绕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安全和质量,教育管理部门围绕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透明,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围绕实施名牌战略,农林管理部门围绕为消费者提供放心、安全的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粮食管理部门围绕保障粮油产品安全和供应,科学技术部门围绕“科学消费”指导,旅游管理部门围绕组织实施品牌旅游推荐、特色旅游的开发,房产管理部门围绕规范房产交易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围绕为消费者提供方便安全及时的交通条件,建设管理部门围绕提供城市道路、排水、污水处理的安全、质量和服务,其他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分别制定具体的创建指标。各镇(区)根据当地实际,整合各部门的力量,制定相应的创建指标,经梳理整合、专家认证、审核认定,最终形成完整的创建指标体系。
家庭装饰装修、美容美发、黄金珠宝、旅游、通信、眼镜、家具、机动车维修、洗涤、保险、房地产、纯净水、药品保健品、出租车和餐饮等行业,本着“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行业的自律、协调、监督作用,制定本行业的行规公约,协助职能部门加强对社会各行业的管理。
    各公用事业单位主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倡导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根据消费需求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满足群众对水、电、气、通讯、公共交通等方面的要求。
    市消费者协会依法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认真受理、调解消费者的投诉,及时向社会公布消费信息和消费警示,提供消费咨询服务,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揭露、批评。
    各新闻媒体组织广泛深入的宣传,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曝光。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1.创建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因创建工作特殊需要,可临时召开紧急会议。
    2.集中听取各创建成员单位对阶段性工作的汇报。
    3.具体讨论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影响创建顺利进行的倾向性态势。
    4.对全市创建工作整体推进和发展作总结评价。
    5.部署下一阶段全市创建工作的总目标、总任务和总要求。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检查考评制度
 
    1.按照各创建成员单位工作目标,实行创建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办公室两级检查考评制度。
    2.检查考评主要围绕创建领导小组下达的考核指标。
    3.对创建整体推进工作的日常检查,由创建办公室组织实施。
    4.对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的考核评比,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
    5.阶段性检查和集中考核结果由市创建领导小组公布,并与创建成员单位的奖惩挂钩。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
 
    1.创建办公室原则上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或根据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适时举行。
    2.听取、掌握全市创建工作的进展和状况。
    3.及时总结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创建单位的先进经验,分析创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4.在创建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下,通过印发简报,组织新闻媒体宣传等等方式,通报创建一线的工作业绩和经验,对创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媒体跟踪曝光,促使加快解决。
    5.研究制定不同时期的重点性工作和统一行动方案。
 
 
附件三:
 
金坛市2007年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要求及考核办法
 
     为深入开展全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切实提高消费环境的安全度、经营者的诚信度和消费者的满意度,根据《常州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现提出2007年金坛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要求、考核办法。
    一、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
    1.强化政府组织领导。各镇(区)政府要把开展创建活动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实事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纳入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在市创建动员会议后一周内,各镇(区)要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市创建办;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落实创建工作专项经费,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由政府分管领导负总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创建实施方案和目标体系。
    2.明确创建工作责任。各镇(区)政府应采取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将创建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分解和落实到每个部门、行业、单位和责任人,做到定目标、定任务、定职责、定人员、定进度。为确保创建工作的落实,应尽快建立会议联系制度、工作通报制度、检查考评制度等,使创建工作步入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应根据创建活动的整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分别提出年度创建目标和工作重点。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创建工作氛围。
    1.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及政府网站等开辟专题、专版、专栏,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活动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性地宣传报道创建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果。
    2.组织大型宣传教育活动。要采取开展大型咨询消费、举办专题讲座、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在主要交通道口、商业密集区、旅游景点、大型商场、市场等重要场所设置大型公益广告、宣传标牌,各镇(区)至少设置1-2块公益广告,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认同度。今年,要力争使人民群众对放心消费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到60%以上。
    (三)开展综合执法整治,净化消费环境。
    1.组织联合执法行动。由创建办公室牵头,组织工商、质监、卫生、公安等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重点针对食品市场、药品市场、旅游市场、建筑市场、农资市场等,年内开展1-2次消费环境综合整治执法行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假售假、商业欺诈、虚假宣传等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
    2.深化“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通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示范店建设有质的提高和量的扩张,发挥其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中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诚信建设、树立行业新风。
    3.强化产(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管。重点在食品、药品、农资、建材、家具等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和服务企业、行业推进质量承诺、进货检查验收等自律制度,大中型企业自律制度推进率要达到90%以上,先行试点创建单位自律制度实施率要达到100%,为下一步全面推进行业达标创建打下良好的基础。加大对本地区产(商)品质量的监测力度,产(商)品抽检质量合格率在2006年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
    4.建立重、特大消费事故预警防范和快速反应机制。要建立健全重、特大消费事故预警防范制度,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确保食品、药品安全重、特大事故发生率为零。提高对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在应急状态下能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步调一致。
    (四)抓好先行试点,以点带面,推动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1.着力抓好“五个一”先行试点工作。按照“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分步实施、注重质量”的要求,可先在食品、药品、农资、建筑装饰材料和家具等行业、单位,推行以一条街、一个商场(超市)、一个药店、一个市场、一个行业为主要对象的创建活动先行试点。有条件、有基础的可选择在镇或社区开展创建试点工作。各镇(区)确定的试点单位或行业应不少于3个,由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审定后,确定首批试点单位,从试点单位中选择一批报省创建办备案。省创建办将于2007年9月向社会公布第一批全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试点单位,2008年3月,在严格考核筛选的基础上公布第一批全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达标单位。
    2.建立健全行(企)业创建标准。行业、企业是创建活动的主体,只有经营者的规范和诚信,才能保证消费者的放心消费。各地要认真研究制定试点行(企)业的创建标准,通过定标、贯标、达标验收等相关工作,扎实推进行(企)业创建工作的开展。
    (五)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及时处理消费纠纷,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建立健全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各镇(区)要在大中型商场、服务业和乡村、社区,建立健全能够调解消费者纠纷的各类消费者协会分会、投诉站、监督站、联络站等社会监督网络,督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建立方便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受理机构,并建立群众监督员、调解员队伍,快速高效解决消费纠纷,营造安全稳定的消费环境。今年底,各地群众投诉网络建设要在2006年的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
    2.充分发挥各级社会监督网络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各行政管理部门12315(工商)、12358(质监)、12369(环保)等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及时发现和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类违法行为,要确保消费者申投诉处理率达90%以上,申投诉满意率达80%以上,受理各类举报查处率达95%以上。
    二、考核办法
    为使创建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各镇(区)应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检查指导和跟踪考核,不定期地组织对本地区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市创建办将于今年底对各镇(区)落实目标任务情况进行实地考核。主要采取查看资料、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对考核情况汇总后向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进行通报和表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