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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金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所得税减免税若干问题的规定
索引号 014138932/2007-00002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税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地税发﹝2006﹞113号 发布机构 税务局
生成日期 2007-01-31 公开日期 2008-03-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所得税减免税若干问题的规定
 
金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所得税减免税若干问题的规定
坛地税发﹝2006﹞113号

   根据《金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坛地税发〔2006〕65号)的精神,现将有关所得税减免税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减免税分类

  (一)报批类减免税项目:

  1、社会福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2、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

  3、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所得税优惠;

  4、资源综合利用所得税优惠;

  5、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等收入的所得税优惠;

  6、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成果转让等收入的所得税优惠;

  7、高校后勤化经济实体的所得税优惠;

  8、科研机构转制所得税优惠;

  9、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所得税优惠;

  10、软件产业、集成电路产业所得税优惠;

  11、军队(武警)企业、监狱劳教企业所得税优惠;

  12、为农业生产服务行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所得税优惠;

  13、"老、少、边、穷"地区所得税优惠;

  14、受灾企业所得税优惠;

  15、专门生产《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产品企业的所得税优惠;

  16、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的所得税优惠;

  17、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第一年);

  18、残疾人员、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的所得优惠(个人所得税);

  19、其他需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

  (二)备案类减免税项目:

  1、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率征收;

  2、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在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研发、设计、创意等科技服务企业减率征收;

  3、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减率征收;

  4、其他取消审批手续的减免税项目。

  5、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

  6、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优惠政策;

  7、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优惠政策;

  8、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免征项目;

  9、政府举办的高等学校、中等和初等学校举办进修班、培训班所得;

  10、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优惠政策;

  11、经批准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学校收费和财政拨款专项补助收入;

  12、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所得税优惠;

  13、乡镇企业补助社会性支出所得税优惠;

  14、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第二年起);

  15、其他需要备案的减免税项目。

  二、减免税管理权限

  (一)报批类减免税纳税人,减免额500万元以下的,报市局进行审批;减免额500万元(含)以上的,报省局审批。

  (二)对属于备案类项目范围的纳税人,由各主管税务分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三、减免税审批与备案

  (一)报批类减免税。凡属需按年办理审批手续的,纳税人应于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向主管税务分局提出申请。

  对属于一次性审批范围的减免税项目,纳税人应及时向各主管税务分局提出享受减免税政策的申请,按规定报送有关资料,有关审核审批事项,参照坛地税发[2006]112号文件第二条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备案类减免税项目原则上采取即报即备的方式,具体管理工作由主管税务分局组织实施。管理要求依照坛地税发〔2006〕112号文件有关备案类管理规定执行。

  四、减免税的监督管理

  (一)减免税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减免税批复、资格认定通知书下达后或税务机关准予备案登记后,享受的减免税金额应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中专项列明。

  (二)减免税纳税人在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报告表》,并且对已享受减免税情况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中专项列明。

  (三)各级税务机关在办理减免税审批时应按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并实行集体审议制度。发现企业申报资料存在疑点的,应由税务人员上门进行核查。

  (四)减免税监督管理其它有关事项,按坛地税发〔2006〕112号文件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省地税局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减免税纳税人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批或备案手续时,需提供的有关资料按市局原有规定执行。

  (二)有关统计报表于次年5月15日之前上报市局。

  (三)本通知仅列举了目前在实际工作中所涉及到的减免税项目,今后遇有新增的减免税项目将另行规定减免税管理类别。

  附件:1、《减免税备案申请表》

  2、《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报告表》

  3、《减免税审核(查)情况报告表》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减免税备案申请表

  20        年度

  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公章

 

  经营地址

 

  税务登记证号

 

  税务管理码

 

  经济性质

 

  电话号码

 

  联系人

 

  减免税所属期

 

  减免税种

 

  减免税项目

 

  附报备案资料

 

  填表人(签章)

 

  财务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声

   我声明:此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填报的,我确信它是真实可靠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明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意见

  受理人员(签名):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管理员审查意见:                      

 

  日    期:

  年    月    日

  减免税是否执行意见:

     
   

  主管税务机关(章):

  年    月    日

  说

  1、本表用于备案类减免税项目的备案登记,由纳税人填写后按规定程序报主管税务机关。

  明

  2、“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意见栏”中核查人员应对企业是否可享受减免税提出初审意见,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确认。

  本表一式三份,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七日内退还纳税人一份,通知纳税人是否执行备案的减免税项目。

   
           

  附件2:

  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报告表

  所属期:       年                     金额单位:元

  企业名称

 

  开办时间

 

  电话

 

  税务管理码

 

  经济性质

 

  经营地址

 

  主要产品

 

  经 济 指 标

  项目

   月至  月

  预计明年

  收入总额

   

  其中:销售收入

   

  实现利润

   

  其中:补贴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所得税

   

  产品销售利润率

   

  盈利率

   

  减(抵)免税金额

   

  资 格 类 指 标

  福利、劳服、再就业企业

  平均职工人数

 

  平均生产人员数

 

  平均管理人员数

 

  其中:劳务输入人数

 

  平均安置人员数

 

  平均安置比例

 

  季节性用工

 

  安置人员办理社保数

 

  申报计税人员数

 

  国产设备投资抵免

  已享受抵免的国产设备是否已出租、转让、投资   是 □    否□

  出租、转让时间       年    月

  其它需取得有关资格证书的减免税企业

  证书是否通过年检             是 □    否□

  需单独核算的减免税企业

  免税所得是否单独核算         是 □    否□

  关 联 企 业 信 息

  有无关联企业  有 □    无□            关联企业户数   □户  

  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是 □    否□

  关联企

  业名称

  经营

  地址

  本年1-    月销售收入

  实现

  利润

  应纳税所得额

  产品销售

  利润率

  盈利率

             
             
             

  特殊情况说明

  本年是否发生稽查、评估情况:         是 □     否□

  查补、评估企业所得税情况:        元        税款所属期     年

  本年增值税退税情况:

  一季度     万元 二季度     万元  三季度      万元  四季度     万元

  如有一个季度没有退库,说明具体原因:

  我声明:此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填报的,我确信它是真实可靠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二份,报主管税务机关一份。2、“产品销售利润率”=“实现利润”/“收入总额”×100%;“盈利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100%。 


 

  附件3:

  减免税审核(查)情况报告表

  企业名称

 

  税务管理码

 

  申请减免税种、项目

 

  已缴税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理时间

 

  符合性审核意见:

  需特殊说明的事项:

  实地核查情况:

  审(核)查人员最终意见:

   审(核)查人员签名:                       时间:             

           

  注:1、本表由税务审核(查)人员填写,主要填写减免税符合性内容。

  2、本表一式三份,主管税务分局留存二份,报市局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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