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系统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涌现出一批金坛市文明单位、金坛市文明标兵单位,常州市文明单位、省水利系统文明单位,为树立部门形象,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水利系统文明建设水平,决定在200 7 ~200 8 年度继续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特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和党的十七大精神 为指导,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准绳,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的重要思想,努力实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以加强诚实守信教育,强化职业道德建设,规范行业行为,抓教育、抓监督、抓机制,集中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创建文明单位的主要标准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系统内各级领导班子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班子成员团结协作、作风正派,在三个文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坚持“一把手抓两手,一班人两手抓”,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建设规划,党、政、工、团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切实发挥作用,形成有效的创建投入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
2.综合效益显著增强。全面完成年初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水利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任务,综合水平在邻近市(县)同行业中领先。本部门(单位)有一批能够代表自身特色和先进水平的成果,全系统有一批各级各类文明单位(标兵)。
3.道德风尚健康向上。注重职业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充实,形式多样,形成网络。职责明确,忠于职守,对职工进行职业思想、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纪律的教育培训,有规划、有阵地、有制度。
4.行业管理科学有效。不断深化内部改革,依法管理,文明管理,科学规范,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与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职业道德规范与具体管理制度有机交融。无越权行政、侵权行政行为。设施完备齐全、安全可靠。有体现行业特色、展示行业形象的行业标识。创建工作考核和奖惩制度得到落实,有廉洁自律规定,并严格遵守。投诉渠道畅通,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
5.服务规范有序。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做到工作(服务)管理规范化,工作(服务)过程程序化。特别是收费、办证、供水等直接面向群众和社会的基层站、所,要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内容,公开办事结果,设立意见箱和意见簿,公布规范服务、优质服务的标准,接受群众监督,工作积极主动,办事效率高、质量好。
三、文明单位创建的重点内容
(一)以争创服务型机关为契机,全面增强行业服务意识。按照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基本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好权力观、群众观、利益观 、荣辱观和科学发展观等 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干部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以作风的转变,促进行风的变化,推动文明建设 的 发展;要强化学习,改善从业人员专业、文化结构,提高行业综合服务质量。
(二)解决好重点难点问题,突出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创建活动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而又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解决。尤其是对于改制的水管单位和改制企业,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为他们提供更优质、更便捷、更可靠的业务指导。对因改革而引发矛盾造成信访、来访者,热情接待,妥善处理。涉及收费的“窗口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上,要建立起一栏(公开栏)、一卡(每户一片明码标价卡)、一票(税票专用票据)制,杜绝超标收费、“搭车”收费和乱收费。水政监察执法部门对有关水事纠纷、违章案件要严格做到依法行政,对严重侵占和破坏水利设施及严重侵占、侵害受益人权益的重大违法案件要严肃查处。水利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要严格执行《金坛市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公开项目、公开投入、公开施工单位、公开验收结果,防止暗箱操作,实施阳光工程。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着力规范行业行为。要从服务质量、服务环境、服务承诺、操作规程、便民措施、投诉处理、行业风气、内部管理、教育培训、组织领导等方面制定和完善一整套规范管理的制度,在今年的创建工作中尤其要突出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对取水许可及年审等审批审核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补偿等收费项目及水政执法等应该公开的项目和内容,都应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通过文件、公示牌、公示卡及各种会议、各种媒体、各类简报等途径和形式,向全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方便于民,接受监督。对涉及到收费、办证等影响大,直接关联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事项,重点要在水事违章处理、水费征收、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等方面作出定内容、定时效、定效果的服务承诺,把文明建设措施落到实处,体现到行动上。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效果
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促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的高度,进一步增添深化创建的责任感、紧迫感,着眼于行业自身发展,突出为民办好事办实事,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分阶段、分步骤实施。第一阶段为申报阶段(时间为200 7 年 6 月 20日前 ),向市文明办递交申 报 报告和创建规划;第二阶段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为200 7 年7月至200 8 年11月底);第三阶段为总结自评、申报验收阶段(时间为200 8 年12月底前)。各单位对创建工作要坚持做到“五抓”,即:抓好组织建设,抓好规划制定,抓好活动开展,抓好检查评比,抓好台账建设。每年初进行一次宣传发动,年底组织好一次初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与常州市水利局开展的文明示范站所评比紧密结合在一起开展,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取得实绩。
200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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