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建设系统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快速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意见精神和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建立起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以应对突发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迅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二、应急事故范围
金坛市建设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市范围内建设系统生产、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群死群伤(死亡三人及以上、重伤六人以上)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种安全事故,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中的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饮用水污染事故、火灾事故、职工集体中毒事故等。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建设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金坛市建设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安监站。同时设立通讯联络组、现场抢救(险)组、后援救治组、善后处理组等四个小组,各小组由本组长单位负总责,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小组组长由组长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机构设置见附件1)。事故发生时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经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同意,由所在单位(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四、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办公室)
当接到本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时,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系统。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达指定岗位,果断指挥,立即组织抢险和抢救工作。
平时负责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通讯联络组
组长单位:局办公室
成员单位:重特大事故发生单位
职 责: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期间的通讯联络工作。
3、现场抢救(险)组
组长单位:金坛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急房屋建筑工程口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金坛市政工程处(应急市政工程口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建设局公用事业科(应急公用事业口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成员单位:重特大事故发生单位,金坛市建筑工程管理处、金坛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金坛市拆迁管理处、金坛市城市燃气管理处、金坛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及抢险需要临时指派的单位。
职 责:组织救援人员保护现场,消除险情,抢救受伤人员和国家财产。
4、后援救治组
组长单位:金坛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成员单位:重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市建设局行政科以及抢救需要临时指派的单位。
职 责:负责联系抢救医院,保障必要车辆及救援器材(氧气袋、担架等),组织成员单位及时将伤员护送至医院。
5、善后处理组
组长单位:市建设局工会,重特大事故发生单位的主管部门。
成员单位:有关保险公司,重特大事故发生单位。
职 责: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及理赔工作。
五、应急救援体系
为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l、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立即报警、组织抢险、保护事故现场的同时,迅速向市建设局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2355528)或局办公室(电话:2353566)报告,办公室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信息后,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上报市政府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值班室和市安委会办公室。
2、市建设局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本预案要求参加抢险救援工作。救援过程中,应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六、其他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部门)切实可行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市建设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特别是涉及大中型建筑机械、液化气站点、管道液化气管网,危险性大、容易酿成重特大恶性事故的方面,要科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
2、各企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保证一旦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3、各企业(单位)要加强救援技能培训,定期组织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反应速度。每年定期演练不少于一次,并有完整的演练记录备查。
附件:1、金坛市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2、金坛市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安全 应急预案 通知
抄 报:常州市建设局、市政府赵钢超副市长、市安委会
抄 送:市政府办、市安监局
金坛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7年4月26日印发
校 对:许洪兵 共印80份
附件1:
金坛市建设局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联络电话
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2531828 235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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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355528 2353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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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后处理组
组长单位
局工会
2353511
事故上级
主管部门
|
现场抢救(险)组
组长单位
局安监站
2355528
局市政工程处
2358120
局公共事业科
(城市燃气管理处)
2358219
|
通讯联络组
组长单位
市建设局办公室
2353566
235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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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援救治小组
组长单位
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358216
235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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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建管办:
1. 经济开发区:2324577
2. 金城镇:2824174
3. 尧塘镇:2592155
4. 儒林镇:2563778
5. 指前镇:2751230
6. 薛埠镇:2661011
7. 朱林镇:2620012
8. 直溪镇:244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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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成员单位:
1、 金坛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2353518
2、 金坛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为公司:2822228
3、 金坛市鑫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355668
4、 金坛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885566
5、 金坛市自来水公司:2324901
6、 金坛市房地产管理处:2880751
7、 金坛市港华燃气有限公司:2881009
8、 金坛市华龙管道燃气公司:2326019
9、 金坛市金威液化石油气站:2613490
10、金坛市天龙液化气站:2461442
11、金坛市金飞液化气有限公司:2711295
12、金坛市公和液化气供应站:2532181
1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金坛市支公司:2837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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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金坛市建设局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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