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十一五”时期全市儿童工作,保障儿童权利,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加快发展儿童事业,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金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金坛市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十五”儿童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我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实施《金坛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05年)》,全市儿童的生存环境日益优化,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明显提升,基本权利得到保障,全面实现了“十五”《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
----儿童生命质量进一步提高。2005年我市婴儿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分别为5.14‰、2.57‰、1.25%,远低于《规划》目标值,且婴儿死亡率已达到世界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儿童卡介苗、脊灰疫苗、麻疹疫苗、百白破三联四苗全程接种率以及乙肝疫苗接种率保持在较高水准,稳定在99%以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继续保持低位,分别为6.74‰、0.76%。
----儿童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2005年全市3—6岁儿童入园率达98.2%,全市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保持100%,初中毛入学率、三年巩固率分别达到100%、98.7%,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毛入学率从“九五”期末的85%,上升到“十五”期末的95.4%。
----儿童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十五”期间,我市创作了大量的儿童文化娱乐作品,繁荣了少儿文艺,提高了儿童文化素养,为广大儿童提供了丰富健康的精神食粮。五年间,全市共制作2部儿童题材影视作品和其他艺术作品,其中儿童剧《少年华罗庚》荣获第十届文化新剧目奖,在全国各地巡演1700多场,观众达136万人次;《飞吧,大雁》荣获第五届上海儿童剧展演优秀剧目奖,在全国各地上演600场,观众达48万人次。
----儿童生存环境进一步改善。率先建立了市级青少年维权中心,全市建立社区法制学校12所,开展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全市共有省、常州市、金坛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36个。儿童成长的自然环境不断美化,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8.6%,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80%。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100%,弱势儿童群体受关注程度普遍提高。
----儿童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法律保护网络不断健全,市、镇两级均建立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构。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根据中共中央[2004]8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成立了领导机构,确定了“治理网吧”、“中小学生远离不良文化”、“未成年人心理生理知识教育”等重点工作,有效净化了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
“十五”期间,我市儿童事业的发展与“两个率先”的宏伟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儿童的创新能力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强;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凸现、文化娱乐活动设施不足、平等享有教育资源不够等问题有待研究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等现象以及侵犯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给予高度关注和切实遏制;儿童发展在城乡之间的不平衡现象需要解决。因此,改善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条件,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仍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二、“十一五”儿童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和《常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以儿童优先、儿童参与为原则,从我市儿童发展的实际出发,以促进儿童发展为宗旨,以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为重点,以培养、造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保障儿童权利,加快发展儿童事业,为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培养造就新一代优秀人才。
(二)主要目标: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保障儿童享有文化教育、医疗保健、法律保障、生活娱乐等全方位的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提高儿童整体素质,实现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到2010年,重点指标力争达到世界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
(三)具体目标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升儿童健康水平
有效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8‰和10‰以下。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8‰以下。7岁以下儿童保健保偿覆盖率和保健管理率分别达到85%和95%以上。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以镇(街道)为单位稳定在98%以上。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率达100%,康复有效率在96%以上。加强儿童心理卫生保健,降低儿童心理疾病发生率。妇幼保健机构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新生儿科建设100%达到省定标准。
2.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提升儿童综合素养
建立和完善0-6岁婴幼儿一体化教育管理体制,0-3岁儿童早期受教育率大幅度提高,3-6岁儿童入园率达到98%以上,市区达到99%以上。高水平高质量普及12年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提高基础教育整体水平,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推行随班就读机制,确保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与适龄健全儿童享受同等待遇,解决流动儿童义务教育问题。100%的镇、社区开办家长学校,农村普遍建立村级家庭教育指导站,全面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加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全面开展计算机信息教育、科普知识教育和性别平等意识教育。
3.构建法律保障网络,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加强法制教育,中小学普遍开设法制课程,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到100%。社区建立青少年法制学校的比例达到80%。加强儿童权益保障,侵害儿童权益案件的受案率、结案率分别达到100%和80%。未成年人犯罪占犯罪总量的比例控制在15%以下,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下。法院建立少年法庭,实行陪审制度。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或采取适当的回避制度,对没有聘请律师辩护的未成年人被告由法院指定全部实施法律援助。建立市级儿童法律保护、救助机构,为困境中的儿童提供司法救济。
4.优化儿童成长环境,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改善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超过10.5平方米。优化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提高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的质量,保证安全无害,到2010年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加强学科渗透和专题教育,使在校学生环保知识知晓率达到100%。加强儿童活动阵地建设,市建立能满足百名以上儿童同时活动的阵地2-3处,所有乡镇建立儿童校外活动阵地1处以上。保护处于困境中的儿童,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提高流浪儿童的救助率和返乡率。办好电台电视台少儿节目,到2010年生产和创作一批儿童题材的文学作品。每年举办1次以上有影响的大型儿童文化活动。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城镇社区和各镇村(居)设立儿童阅览室或儿童专用书架。
三、“十一五”儿童发展的优先领域和主要任务
(一) 儿童与健康:大力发展妇幼卫生事业
1.加大妇幼卫生事业投入。全市用于0-18岁儿童的卫生保健经费年人均不低于3元。逐年加大妇幼卫生事业投入,扶持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
2.加强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按照分级设置、属地管理、分工合理、运作有效的原则,加快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全面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认真实施镇卫生院预防保健部规范化建设, 2010年,全市各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巩固和发展爱婴医院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和新生儿科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降低婴儿和孕产妇死亡率。
3.依法实施妇幼卫生行业管理。全面实施《母婴保健法》,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准入,进一步加大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和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力度,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持证执业率达到100%。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诊断、助产技术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出生缺陷预防和筛查诊治工作,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80%,两种疾病产前筛查率达60%,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4.切实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认真实施《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决定》,广泛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强化政府的责任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农村地区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5.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确保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和保健服务,实行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帮助患病儿童获得必要的医疗救助;逐步开展流动人口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加强对弃婴和孤儿的医疗救治。
6.重视残疾儿童的康复治疗。制定优惠扶持政策,保障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治疗。加强各类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大力发展社区福利服务,在有条件的社区建立残疾儿童训练、托养等康复服务机构,添置康复培训设施,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开展残疾儿童家长康复技能培训和指导。
7.改善儿童体育活动条件。加强学校体育教育,完善社区儿童体育活动设施的配套建设,引导儿童积极参与校内外体育锻炼和活动,增强儿童体质。
8.加大科普宣教力度。在儿童中普遍开展青春期、预防吸烟、禁毒及有关性病和艾滋病的危害、预防自我防范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儿童自我保健意识和利用卫生服务的能力。
9.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与服务。各级教育和妇幼保健机构切实加强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儿童心理健康咨询和心理疾病的防治、计划免疫、儿童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等儿童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开展健康教育,普及优生优育、儿童均衡营养、儿童心理卫生等知识,提高儿童健康水平。4—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稳定在90%左右。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100%。
(二)儿童与教育: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
1.大力推进教育均衡化。坚持城乡一体,在教育经费投入、教育设施和教师资源配置上缩小城乡、学校、学段的差距;大力实施农村中小学硬件设施标准化建设,全面实现合格学校建设目标,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市、镇两级政府要加大幼儿教育经费的投入,着力解决区域内教育的统筹协调发展,解决学校与社区教育资源的相互开放、功能互补,积极推进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系、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提升教育整体发展水平。
2.加强特殊群体儿童教育。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强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管理力度,保障残疾儿童与其他儿童同等享受义务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大力加强帮困助学工作,继续实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确保在金坛的儿童不因家庭贫困而失、辍学。
3.推进课程与教学改革。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课程建设,积极构建学校课程新体系,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试行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有效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注重幼儿早期潜能开发和个性发展,防止幼儿教育“学科化”、“小学化”倾向,搞好幼儿教育与小学教育的衔接。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推广“订单式”培养模式,设立符合国家经济发展、市场需要的专业,建立符合市场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内容,培养具有专业技能的人才。
4.大力实施人才强教、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五级阶梯建设,构建具有金坛特色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积极实施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为重点的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注重师德教育,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加强幼儿园、中小学师资培养,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教师本科率分别达到97%、90%、70%,小学、幼儿园教师大专率分别达到90%、50%,普通高中(含职高)教师攻读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达10%。保障教师特别是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他们的各项待遇。
5.加强儿童的科技教育。 切实加强对儿童的计算机信息教育、科普知识教育。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和科技活动,通过开设科普课程,开展科技活动,培养儿童的创新能力,提高科技素养。重视并加强儿童科技活动设施和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技示范学校的作用,向儿童少年广泛传播科学思想、科学知识、科学方法,提高儿童参与科技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6.加强儿童的性别平等教育。积极开展性别平等教育理论研究和课程研究,培训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增强性别平等意识。
7.加强儿童的早期教育和家庭教育。将幼儿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和完善0—6岁婴幼一体化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体制,加强对各级各类家长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提高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家长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开展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一体化研究和探索,充分利用社会综合资源形成教育合力。继续深入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等系列活动。市和有条件的镇建立网上家长学校,18岁以下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的普及率达到99%。
8.加强儿童德育基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各级各类青少年教育基地特别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课外活动中的作用。中小学生参加公益活动、社会服务率分别达到95%以上。
(三)儿童与法律:健全完善法律保障体系
1.加强法律保护。认真履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法律对儿童权益的保护。
2.扩大普法宣传。面向社会、家庭、儿童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公民尊重和保护儿童的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
3.强化司法保护。不断完善市少年法庭及相关配套的审理机构,坚决依法惩处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积极设立面向儿童的法律援助机构,为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加大对用工单位的监督力度,依法查处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建立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有效保障流动儿童的各项权益。
4.加强社会保护。开展文化娱乐场所和校园周边环境治安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清理整顿文化娱乐场所、学校周边地区商业网点、音像市场和网吧,教育引导儿童远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工作,综合运用教育、服务、管理、帮教等手段,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继续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儿童维权工作。
5.开展儿童自护教育。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的教学课程,加强儿童法律知识和防止意外伤害等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自护知识和自护技能的培训、实践和竞赛活动,提高儿童保护自己、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抵御自然灾害、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
(四)儿童与环境:全面优化儿童成长环境
1.加强生态保护。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法》宣传和执法监督的力度,建设生态型城市。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增加人均公共绿地占有率,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自然环境。
2.丰富校园文化。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园文化活动,培养儿童优秀的文化素养。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氛围。
3.加强各类儿童校外活动阵地的建设与管理。加大政府投入,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将儿童校外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娱乐等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建设规划。现有的各类儿童校外活动阵地要充实内容,加强管理,服务于儿童素质教育。要加快建设儿童活动场所,逐步实现社会公益活动场所面向儿童免费开放。要重点加强农村儿童文化设施和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的建设。
4.创造儿童成长的良好舆论环境。办好市电台及电视台的少儿节目,鼓励创作优秀儿童图书、歌曲、影视、舞蹈、戏剧、美术等作品,定期组织少儿文艺创作评比,举办儿童文化周等活动,繁荣少儿文化艺术,丰富儿童精神生活。各类传媒要广泛宣传积极向上的儿童形象,禁止传播色情、暴力等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信息。
5.净化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加强对各级各类少年儿童网络、网站以及少儿图书、音像制品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和整治危害儿童成长的读物、音像和网络产品;组织开展少年儿童网络文明行动和健康读书活动,增强他们科学文明素养。
6.保证儿童产品安全。加强儿童食品、用品、玩具和游乐设施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完善其检测标准和质量认证工作,严格生产企业的资质审核,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流通领域。
7.加强儿童福利工作。建立金坛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发挥其救助、教育、护送功能,减少流浪儿童数量和反复性流浪。改善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培训等福利机构设施和条件,强化其供养、教育、康复功能。倡导儿童福利社会化。
8.加强社区儿童教育工作。建立社区儿童教育工作组织、活动场所并充分发挥作用。以儿童为主体,在社区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广泛吸引儿童参与,丰富他们的校外和节假日生活。
四、“十一五”儿童发展的重点项目和组织实施
(一)重点项目
1.妇女儿童教育活动中心建设工程。建立与我市发展相适应的妇女儿童教育培训和活动阵地,到“十一五”期末,建成我市妇女儿童教育活动中心,并实现“五有”标准:有活动设施,有娱乐场所,有教学设备,有师资力量,有数字化条件。
2.家庭教育工程。建立网上家长学校,在电视台增设家庭教育栏目,全面提高儿童综合素质、家庭道德水准和家庭教育水平
3.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工程。贯彻实施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为全市儿童建立一个更加安全可靠、覆盖全面的医疗保障体系。
4.母婴健康工程。对市级妇幼保健机构、镇级卫生院妇产科的基础设施和设备进行改造和配套建设,全面改善妇幼卫生服务条件,提升服务能力。
5.残疾儿童康复援助工程。建立并完善残疾儿童监测报告体系,实现早期干预。制定扶持政策,开展以贫困家庭肢体障碍、听力障碍、智力障碍和孤独症儿童为主要对象的“共享明天”专项康复救助工程,使全市残疾儿童都能得到有效康复干预。
6.农村合格学校建设工程。加快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促进城乡教学均衡化发展。按照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原则和高标准普及十二年教育的要求,继续调整全市中小学布局,着力抓好一批教育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初高中分设,逐步完善寄宿制高中。
7.0-3岁早期教育工程。凭借社区托幼园所,整合社会资源,普及社区早期教育指导中心。使0—3岁儿童的家长和看护人员每年接受4次以上早期教育。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民办早期教育指导机构和早期教育活动中心。
(二) 本《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纳入《金坛市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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