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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是我市全面实施“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的接力之年,也是各地创建全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的启动之年,切实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对于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大力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突出抓好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等任务,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为建设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金坛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全市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8%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继续保持零增长;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值范围之内;“世代服务”品牌创建工作全面推开;“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主要任务
1.学习贯彻中央《决定》,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中共中央《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人口和计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因此,我们要将学习宣传《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来抓,制定系统的学习宣传计划,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掀起学习宣传《决定》的热潮,把各级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坚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不动摇,进一步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各项措施。在乡镇区域调整之际,进一步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队伍,建立健全乡、村两级经常性工作机制,调整和充实人口计生考核内容,明确任务、强化责任、严格考核,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充分发挥各级计生协会和计生志愿者队伍的作用,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不断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提升城镇社区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促使各类企事业单位依法承担计划生育管理的责任。
2.深化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新型婚育文化
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国家人口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2006年—2010年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持续广泛开展人口和计生方针政策的宣传,总结报道先进经验和典型,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依托社区、面向家庭,协调教育、文化、卫生、广电等部门,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人口和生育文化活动,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文明城市、和谐社会、幸福家庭的建设。在城区和有关镇建立生育文化园区,主动将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去,融入到开展家政教育、培养家庭民主、开展家庭美德、提倡家庭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等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的各项活动中去,融入到各种群众性文化活动和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各项工作中去。
3.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法治化
认真落实《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依法行政“十一五”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全市系统内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广大计生干部的法制观念,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和行政监督,坚决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行政行为。深入开展便民维权活动,在全市推行有奖举报制度,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保障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结合全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示范村创建活动,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水平。
4.推进“世代服务”品牌建设,全面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将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14项重点工程之一。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市镇两级服务阵地建设,一方面要加快推进我市“世代服务”机构建设工作,在优化环境的基础上,加强技术培训、提高装备水平,充分发挥其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的功能,使之成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阵地,成为全市优质服务的龙头;另一方面要突出指导和服务特色,建好具有鲜明计生特征的镇级服务阵地,开展好各项技术服务。要进一步丰富服务内涵,坚持面向基层、深入村组、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工作方针,因地制宜,加快优质服务系列工程的推进。要以尊重育龄妇女意愿为前提,进一步优化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和随访服务。要以加强后续服务为关键,进一步完善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提高查治率,要按照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加强调查研究,寻求对策思路,创新服务举措,在确保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免费提供避孕节育公益型服务基础上,积极开展生殖健康、家庭保健倡导型、特需型服务,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更具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
5.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形成人口计生社会保障体系
进一步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充分体现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原则。继续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免费制度。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形成对因独生子女死亡、伤残或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等因素造成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进行社会救助的机制。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6]4号)的有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生育关怀”零距离服务行动,通过发动计划生育志愿者开展“零距离服务”和各项帮扶活动,关怀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独生子女教育、女孩健康成长、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等。
6.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人口计生科学管理水平
坚持和完善经常性的统计信息工作,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低生育水平相适应的统计指标体系及统计方法体系。改革现有信息统计制度,删繁就简,减轻基层负担,拓宽信息渠道,提高信息统计数据质量,为领导决策和基层及相关部门提供信息服务。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拓宽信息统计渠道,积极收集整理相关部门的人口统计数据,逐步建立起全面及时反映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与人口数量、质量、结构以及相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状况的综合指标体系。加快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推进镇际间委托服务系统工作的开展,提升办公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规范化水平,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7.加强协调配合,加快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方针,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在全市积极开展“牵手小使者、服务新市民”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实施关爱农民女工生殖健康综合防治工程,建立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目标管理双向考核制度,并将重要指标纳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协调公安、工商、劳动保障等部门,实行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和服务同行。探索建立社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站,使服务阵地真正成为服务新市民的平台。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促进社会性别公正,形成有利于女孩成长及其家庭和睦的社会环境。全面贯彻实施《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决定》等法规,实行定点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管理制度。综合运用普法教育、行政推动、依法管理、综合服务、利益导向等多种手段,逐步形成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经常性工作机制,使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范围。
8.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计生工作者新形象
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的建设行政管理、宣传教育、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产业开发的人口计生工作五支队伍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特别是在镇区行政区域调整中,要认真落实好省人事厅和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在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中稳定乡镇计划生育机构与队伍的通知》以及《关于做好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员选配工作的意见》精神,确保人员的稳定和结构的优化。积极推进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进程,确保符合条件的镇级以上计划生育干部全部参加职业资格的培训和考试,切实加强岗位练兵与继续教育,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分析研究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优质服务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团结合作、人民满意的团队。深入开展“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活动和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全面树立新时期金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金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07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