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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的意见
索引号 014138828/2007-0001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价综[2007]3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7-02-27 公开日期 2008-03-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的意见
 
关于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的意见
坛价综[2007]3号
      为建立健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运行机制,激发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树立良好的机关作风和行业形象,营造风正、气顺、心齐、干事的氛围,经局党组研究,决定2007年在全局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现就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作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
     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转变职能、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发展环境、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局在改进作风和加强效能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务求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完善措施,把改进作风、提高效能贯穿于全局工作的始终  
      改进作风、提高效能,重点要在遵守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机关作风和创新工作方式上取得实效。要以此为突破口,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作风和效能问题,力求在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上有新的提高。
      (一)增强服务意识。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不断增加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提高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主动性,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增强责任意识,机关工作人员要恪尽职守,相互补台,对基层提出的问题要主动协调解决,不把自己应负的责任,转嫁到下一个环节,真正做到层层负责,人人把关,环环紧扣,形成严密的工作流程和完整的运转机制。
      (二)强化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对外单位来局联系工作的人员,要做到热情接待,不得相互推诿、拖拉。承办人要有问必答,对办理时限、办理结果作出承诺。   
     (三)严格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严格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会议(学习)实行签到制度。上下班迟到、早退和会议(学习)无故缺席三次以上,予以通报批评。严格执行请、销假有关规定,请假1天(含1 天)以上中层正职必须向分管局长、局长请假,科长以下干部及人员必须向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请假,并由科长做好登记工作。  
       (四)除招商引资外,严禁在工作日午餐饮酒,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五)严禁在工作时间内玩电脑游戏、打扑克、打麻将、下棋、聊天,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年终奖3000元,所在科室负责人扣发15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年度考核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同时,严禁外来人员来玩电脑。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建设落到实处
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作,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切实把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摆上突出位置,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坚强有力的工作,扎实有效地加以推进。 
     (一)健全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为及时研究和协调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局党组决定成立“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由汤炳芳局长任组长,徐国良、唐文武、傅小平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负责作风效能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成立督查小组,由唐文武副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负责督促检查工作。
     (二)实行岗位责任制和失职追究制,逐级负责。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科室人员负有监督、检查责任,并要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本科室发生违反作风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人和事,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管理不力的要追究科室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对违反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按照市政府《金坛市市级行政机关效能监察暂行办法》(坛政发[2003]41号)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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