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常州市局[2006]56号《关于开展“千名工商干部服务万家企业”活动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化“服务型工商”创建工作,进一步优化软环境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以“进企业门、访企业情、解企业忧”为主要内容的“百名工商干部服务千家企业”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打造“服务型工商”为目标,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主题,立足工商职能,不断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开展服务活动,进一步了解企业、熟悉企业,进一步优化服务、改进管理,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金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了解企业登记事项变更、前置许可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等情况,促进企业合法经营、安全生产。帮助企业完善登记手续、组建集团和股份公司,支持企业规模化、集团化发展。
(二)了解企业动产抵押情况,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盘活企业资产,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三)了解企业信用管理状况,帮助企业建立“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处理”的风险防范机制,增强企业的信用管理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使更多的企业获得信用等级认定,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了解企业商标管理情况,帮助企业增强商标意识和品牌意识,建立和完善商标管理制度,避免企业出现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主动支持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增强维权意识,适时注册商标,并运用《马德里协议》进行国际注册;积极指导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常州市知名商标,不断提高企业美誉度、知名度,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五)了解企业广告管理情况,帮助企业规范广告内容,使企业避免出现虚假违法广告。
(六)了解企业商标专用权、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情况,通过工商协作网络,帮助企业及时、有效地维护合法权益,必要时,和企业开展联合打假行动。
(七)向企业宣传最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我市各类市场主体的行业发展状况和企业资信调查等服务。
(八)运用工商职能优势,向企业提供其他力所能及的便利服务。
三、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12月下旬起至2007年1月上旬)
全市系统通过动员会、座谈会和业务培训等形式,积极宣传活动的意义和作用,使全局每一个干部职工明确活动的宗旨和基本要求,切实增强搞好活动的责任感,形成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走访服务阶段(2007年1月中旬—2007年6月下旬)
各工商分局和机关各业务科室要依据我市企业的实际,有针对性地、认真细致地开展走访服务活动。走访服务过程中,要做到“三清”,一是讲清服务的内容;二是摸清企业的需求;三是理清服务的措施。要做好活动记录,对需要其他工商分局和市局机关业务科室协助解决的,要及时沟通,确保服务到位。
(三)总结巩固阶段(2007年7月)
各工商分局要汇总服务活动的情况,形成书面总结;要认真分析企业的普遍需求,明确打造“服务型工商”的新方向、新目标,进一步完善服务举措,提高服务效能。各工商分局和机关各业务科室于7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这次活动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为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由袁友坤同志任组长,彭田夫、王建华、丁青峰、万冬平、汤文斌、崔建平等同志任副组长,各分局局长、机关各科(室)科长(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汤文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玮、耿九平、李建英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服务活动进行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和总结验收,并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通报。
(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服务活动是全市系统的一项整体行动,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方方面面。全市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切实整合工商职能,提高服务活动的有效性。要在服务活动中,促进工商职能的综合利用,放大“服务型工商”的品牌优势。必要时,各分局可邀请市局机关有关业务科室开展联合走访;市局机关有关业务科室也可以联合走访企业,切实提高服务效果。
(三)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服务活动是工商职能作用和工商服务成效的一次集中展示,也是工商部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载体。各工商分局和机关各科室都要细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此次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各工商分局走访服务的企业数不少于辖区内在册企业数的25%。机关各业务科室走访服务的企业不少于10家。走访服务每一家企业都要填写《走访服务登记表》(见附件)。各单位、各部门要本着服务发展、服务企业的宗旨,真心诚意帮扶企业,脚踏实地指点迷津,满腔热情解决问题,真正让企业受益、让政府满意。
附:《走访服务登记表》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