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06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工作,进一步促进法制化工商的建立和完善,提高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工作的质量,健全监管机制,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2006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均应到注册登记机关办理验照贴花,截止时间为2007年3月31日。参加验照贴花的个体工商户均应填写《2006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登记表》一份,由各分局档案室存档。
二、验照的主要内容
1、有无擅自变更登记事项行为:
2、涉及前置审批行业,有无前置审批文件或相关许可证,并检查其有效期限;
3、有无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行为;
4、有无其他违法违章行为。
三、验照合格的个体工商户均应在其营业执照正、副本上加贴验照标识。
四、验照工作流程时间及要求
1、2007年3月31日前正常验照。各分局于2007年4月1日前将验照工作总结及有关数据(附件1)报市局监管科。对验照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基本情况及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建议或对策、处罚情况,请在总结报告中详细说明。
2、2007年4月6日前发限期验照通知(附件2),(一般情况下,限期验照通知应直接送达个体户本人,由其本人签收。)限期15日内办理验照手续,市局在媒体公告限期验照公告(附件3)同时在分局公告栏公示限期验照名单,4月25日前上报限期内验照数据及主要情况;
3、2007年6月28日—7月4日,批量吊销立案,到公平交易科申请案号;
4、2007年7月5日—7月13日,发吊销营业执照听证告知书(一般情况下,听证告知书应直接送达个体户本人,由其本人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采用挂号邮寄送达方式。挂号邮寄送达的,寄出日以邮戳为准)。2007年7月13日市局在媒体公告听证通知(附件5),同时在分局公示栏公示听证名单,吊销案卷及相关材料由各分局报法制科审核。
5、2007年9月29日市局在媒体公告吊销处罚通知(附件6),同时在分局公示栏公示吊销名单。2007年9月29日—10月12日发吊销决定书(一般情况下,吊销决定书应直接送达个体户本人,由其本人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采用挂号邮寄送达方式)。决定书一式叁份,一份送达,一份分局存档,一份报公平交易科。
五、各分局在验照中要结合经济户口管理,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管,建立健全相应的检查台账。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验照的工作质量,确保验照率。
同时严格收费标准,严禁借验照之际“乱收费”、“搭车收费”。
结合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工作,积极做好无照经营的查处取缔、规范工作,进一步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发展环境,严禁向无照经营户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费用。
注意事项:二版系统下的个体录入工作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各分局必须在2007年3月31日前将个体工商户的验照贴花花信息录入结束。为生成每周的进度统计表,首先要把回收上来的贴花表从“标准化”系统中的年检管理走一遍。
另外,我们在以往的检查中还是发现诸如表中的事项填写不完整、不正确,凡没有的项目没有填“0”,金额单位不是用的“万元”,对涉及前置许可的没有提供许可证复印件等问题。请大家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出现。
按省市局对从业人员统计的要求,在填写贴花登记表时从业人员、城乡标志、组成形式务必填上,对从业人员中是下岗人员的也要注明。
六、监督管理科要对各分局的个体验照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尤其是对验照的录入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验照工作的质量,同时对涉及重点行业要进行重点抽查。
2006年度的个体验照工作将严格按流程操作,请各分局务必按照法定程序和文件要求做好各个环节工作,进入验照工作流程后相关事项将不再另行通知,市局将按法定工作流程的时间段落实和考核各分局的验照工作,考核结果同时在内网上公布。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