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工商系统按照省、市整规工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政府重视、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严厉打击和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维护我市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做出了贡献。但是,当前市场交易活动中一些违法活动依然比较突出,社会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为了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局、常州市局统一部署,我局决定自2006年9月26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红盾闪光”执法行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执法监管职能,始终坚持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执法监管工作的首位,严厉打击各类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全力维护开发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为金坛实现“两个率先”和富民强市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重点
1、加强流通流域食品市场监管。一是认真抓好以食品为重点的节日商品市场专项检查,重点是食品、保健品等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商品,如粮、肉、蔬菜、饮料、糕点、水产品、酒类和儿童食品、营养品等。二是加大市场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对超市、集贸市场、食品集散地、食品加工企业等要逐一进行排查,同时要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依法清理和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依法取缔无照经营。三是加强对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的监管。注重对农村的商品交易会、庙会、展销会及各类集市的检查,强化对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食品小摊点、小卖店的日常监管,严格检查食品的保质期、保存期和食品、商品质量,严防销售过期霉变食品和“三无”商品及不合格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2、深入推进“清无”工作。一是在前阶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成因,制定分类疏导、规范的办法和步骤。二是积极开展清理无照工作,尤其是要严格按照常州市局38号和坛工商[2006]37号文件精神,坚持引导和查处、教育和处罚相结合,集中力量首先抓好无须前置的无照的清理工作。三是加强沟通、协作,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卫生、环保等前置审批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努力在政府的领导和直接组织下,制定清理工作方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进无证无照清理工作。四是全面贯彻好、宣传好常州市人民政府101号文件精神,按照属地负责制的要求,认真将法定职责和政府要求与本地区实际相结合,突出工作重点,开创性地做好无证无照清理工作。
3、严厉打击各类非法传销行为。要按照《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各类非法传销及变相传销行为持续保持高压姿态。严厉打击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要加强与公安、教育、通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舆论宣传,深刻揭露传销的本质及危害,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远离传销,自觉抵制传销,力争把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4、加大对各类知识产权的保护。要突出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保护,强化对假冒仿冒等各类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影响较大的侵犯知识产权的涉外不正当竞争案件,依法保护外商在华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大对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行为的查处。严厉打击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坚决查处传播淫秽色情、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出版物,严厉打击盗版教辅教材、盗版软件、恐怖残忍游戏软件、非法复制和销售音像制品、经营走私盗版音像制品以及网上侵权等行为。对侵犯各类知识产权的案件,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继续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结合金坛实际,并按照常州市局“查处商业贿赂典型案例分析暨执法研讨会”的要求,在前几个月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拓展案件。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印发了《关于查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工作方案》(工商公字〔2006〕160号),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医药市场监管,坚决纠正医药购销活动中违反市场交易规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严厉查处一批典型的商业贿赂案件,切实增强对商业贿赂行为的震慑力。重点查处:(1)利用贿赂手段推销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的案件;(2)贿赂国家公职人员以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的大要案件;(3)在药品、医疗器械购销中,利用职权索取收受商业贿赂的大要案件;(4)其他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医药购销商业贿赂案件。
6、重点打击商业欺诈行为。要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欺骗性有奖销售等欺诈行为,对食品、美容美发、餐饮服务等行业开展重点检查,及时查处经营者对商品或服务质量进行虚假宣传,从事谎称有奖、巨奖销售等不正当促销活动诱骗消费,假借促销活动推销不合格商品或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重点打击涉及食品、药品、保健品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维护消费安全。
7、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根据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整顿规范房产交易秩序的部署要求,加强对房地产交易秩序的执法监管,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是依法核准登记,严格登记程序,要严查各种前置条件及各种许可证是否齐全,严把准入关;二是要严厉查处房地产违法广告行为;三是加强对房地产展销会的监管,严格展销会许可证发放;四是要严查房地产中介企业中涉及虚假宣传、欺诈、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五是要严厉查处房地产无证无照开发、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以及房地产销售活动中虚假宣传、合同欺诈、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三、行动步骤
1、动员部署。9月26日参加常州市局举行的“红盾闪光”
执法行动启动仪式,并针对执法行动要求进行深入动员,统一思想,进行全面部署,制定执法行动方案。
2、行动时间。9月26日到12月31日。
3、检查总结。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执法行动的总结,并将总结情况于12月25日前书面报公平交易科。
四、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工作信心。全市工商系统要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开展此次综合执法行动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综合执法行动。
2、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为全面贯彻省、市工商有关“红盾闪光”执法行动的部署,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确保本次综合执法行动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金坛工商局“红盾闪光”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组长:袁友坤,副组长:彭田夫、王建华、丁青峰、万冬平、汤文斌、崔建平,成员:邓奋华、耿九平、张俊、徐海福、沈斌、陈伟、陈炜、姚卫民、杭云亮、许海庆、朱国林、管晓东、朱爱忠、宋志龙、张跃平、王光明、李平、王东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平交易科,由徐海福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扎口和协调。各分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局长要具体抓,全员参与,圆满完成此次专项行动。
3、明确工作目标,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和职责,并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阶段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要逐级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市局机关相关职能科室要加强指导和协调,力求取得实效。
4、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在执法行动中,要加强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和横向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整合执法资源,形成执法合力。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要加大从重从快查办的力度。对于触犯刑律的案件,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强化信息交流,及时反馈情况。综合执法行动期间,各单位每半个月要向市局公平交易科和办公室上报一次整治情况,对执法行动中发现的大案要案要随时报告,并主动向地方党政领导汇报案情,努力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理解与支持。
6、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执法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协调,要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对一些典型案件和大案要案的查处情况,要及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报道,向人民群众揭露违法经营行为对社会的严重危害性。对查处中遇到的困难和危害性较大的案件,可适当组织新闻单位跟踪报道。
7、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江苏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的通知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要忠于法律,忠于职守,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实事求是,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清正廉洁,不谋私利。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不准以情代法、以罚代法、以罚代刑、一罚了事。在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期间,市局将组织督查组赴各分局督查有关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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