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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贯彻常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01414117-0/2006-00024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工商[2006]37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06-09-04 公开日期 2008-03-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贯彻常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贯彻常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坛工商[2006]37号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常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意见》(常政发[2006]101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常州工商局《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常工商[2006]38号)精神,我局将在全市范围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切实开展无证无照违法经营行为的疏导清理工作,推进我市个体工商户快速、健康发展。着力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情况的调查摸底;二是迅速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三是立即开展对无须前置审批或已取得前置审批许可但尚未领取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突击清理整顿。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力以赴。认真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情况的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和对无须置审批无照经营户的清理工作,是工商部门认真贯彻《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事关下一步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开展无证无照疏导规范、集中清理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为此,市局成立集中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袁友坤;副组长:彭田夫、王建华、丁青峰、万冬平、汤文斌;成员:邓奋华、陈玮、陈伟、姚卫明、沈冰、朱国林、管晓东、宋志龙、朱爱忠、张跃平、李平、王东方、王光明。各分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要以分局为单位,一把手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全员参与。要制定计划,有要求,按时完成。

  二、全面开展,确保质量。各分局在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中,务必要确保调查数据的全面、准确。本次调查要覆盖全辖区,要挨村逐户,不留死角,不漏一户。调查对象既包括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经营户,也包括常年性经营性,但又无经营用房的经营户,如书报亭、夜排档、修车摊。除分局集中力量外,要充分利用镇、村、居委会力量摸清居民区、城郊接合部重点区域和食品、豆制品加工等重点行业的无证无照经营的情况。调查中,要按常州局下发的调查表式逐项填写;调查后,要及时进行情况录入。要全面汇总、分析无证无照经营情况、原因,及时上报至市局监管科。

  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本次工作的重点是无证无照经营情况的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和对无须前置审批的无照经营户的规范清理。调查摸底,要确保全面彻底;宣传发动,既要按《意见》精神进行面上宣传,又要针对无证无照经营户和为无证无照经营户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的单位、个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对无须前置审批的无照经营户的规范清理,要做到及时、坚决,确保其数量明显减少。同时,要结合本次工作,积极做好日常巡查和经济户口监管工作,做到巡而有查、查而有记、记而有存,积极做好市场主体亮照经营等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四、督察落实,长效管理。市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分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无须前置审批的无照清理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方案另行下发),对调查摸底的进度、质量和清理成效进行通报并将之纳入全年目标工作考核。本次集中清理工作于9月20日结束后,各分局要定岗、定人、定责,常抓不懈,实现对辖区市场秩序的有效控制和日常监管的有的放矢,最终实现长效管理。

  附: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二○○六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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