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苏药监市(2006)248号《关于印发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要点的通知》、江苏省常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常药监市[2006]63号《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市场整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查整改的监督检查要点》发给你们,请你们按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具体要求如下:
1、各企业在2006年8月底前进行自查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写成书面报告,于8月31日前上报金坛食品药品监管局综合监管科。并做好准备,迎接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检查;
2、从9月1日开始,我局将对各企业自查整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对各企业进行抽查;
3、12月份,进行总结、汇总。
请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查整改的监督检查要点
二OO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自查整改监督检查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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