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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举办建筑登高架子工和塔式起重机司机及指挥工安全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索引号 753901495/2006-0001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应急管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安监[2006]41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生成日期 2006-10-23 公开日期 2006-10-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举办建筑登高架子工和塔式起重机司机及指挥工安全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建筑登高架子工和塔式起重机司机及指挥工安全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坛安监[2006]41号

  为了进一步提高建筑登高架子工和塔式起重机司机及指挥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和减少因缺乏安全技能与知识、无证上岗、违章操作等因素而发生的各类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江苏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细则》和常州市安监局及我局《2006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建筑登高架子工和塔式起重机司机及指挥工安全技术初训和复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初训: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经过半年以上实习,具备建筑登高架子工和塔式起重机司机及指挥工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目前尚未领取特种作业IC卡的人员。

  2、复训:凡2006年12月31日前到期,今年没有参加过培训的人员(架子工5月30日前到期的、塔式起重机司机及指挥工4月13日前到期的视为初训)。

  二、培训时间:

  1、架子工培训班:

  11月1日—5日。

  2、塔式起重机司机及指挥工培训班:

  11月7日—11日。

  培训班第一天上午8:30报到,8:45上课。

  三、培训地点:

  金坛市建工学校(市建设局大院内)。

  四、培训费用:

  初训人员每位交教材资料资、培训费、实习费310元,IC卡费20元,合计330元;复训人员每位交教材资料费、培训费210元,IC卡费20元,合计230元。食宿费用自理。

  五、需带资料:

  1、《培训人员体检表》、《培训人员登记表》,报名时另交1吋彩照1张。

  2、复训人员还需携带《特种作业IC卡》。

  请各单位做好学员送培工作。

  联系人:林木森:2355526

   王  伟:2824215

  附:《培训人员体检表》、《培训人员登记表》(可复印)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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