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继续平稳好转。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决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各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企业分行业培训除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安技员。
二、 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等,经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安全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月 日上午8:30在 会议室报到,时间两天。
四、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每人交培训费200元(含授课、资料、证书、午餐费等)。
五、其它
参加培训的人员需交办证2寸彩照一张。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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