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四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实施,全局干警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执法水平显著提高,执法状况得到很大改善,为维护我市经济的发展和治安秩序的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适应新形势对普法教育依法治市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机关民主法制建设,提高公安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全体民警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金坛市委“坛委发[2006]第45号”文件《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平安金坛”和“法治金坛”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为顺利实施我市“十一五”发展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继续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理,使公安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牢固树立起对法律负责的执法观念,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
二、目标、任务、对象和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
要在全局公安民警中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基本法律和各类公安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公安民警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使公安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保护公民民主权利及其他合法权利的力度明显加强,自觉维护法制的权威和尊严。
(二)主要任务
根据我局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干警和公民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以部门、辖区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提高全局执法水平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水平。
1.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全体民警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广大民警特别是科所队长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
2.深入学习宣传适应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倡导运用法律机制和手段保障落实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积极打造“信用金坛”;加强有利于保障妇女、儿童、残障等弱势群体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抓好与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抓好与推进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公安民警和公安工作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3.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加强守法观念的培养,形成自觉守法的社会风气;积极开展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加强依法信访、理性维权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加强对外出务工和创业人员的教育管理,既要依法维权,也要依法承担义务和社会责任;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努力促进我局民警公平正义。
4.继续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依法完善和规范基层经济发展、利益协调、矛盾处理和社会管理机制,引导基层依法建制、以制治理、民主管理,引导基层群众依法参与自治,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要不断深化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强化创建意识,充实创建内容,完善创建标准。要继续深化“安全村”、“文明村”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筑社会管理、打击防控、群防群治网络,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巩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5.继续开展公安常用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活动,使全体民警熟悉和掌握自身工作必需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会依法行使职权,切实有效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安民警的合法权益,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警、从严治警为内容的公安队伍建设,使科所队长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组织开展工作和管理队伍,使广大公安民警在工作中严格依法履行职务,成为学法、执法、守法的模范。
6.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公安机关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教育对象
这次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为:全局公安民警和公安机关协警人员以及辖区广大公民。
(四)学习内容
1.继续强化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学法登记和学法档案等制度;将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
2.全体公安干警除继续学习宪法外,这次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共同学习和掌握的法律、法规是: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法、档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渔业法、义务教育法、个人所得税法、公务员法、互联网安全法等。
3.及时学习和实施贯彻新颁布的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4.继续强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完善中小学法制课堂制度。
5.继续强化全体市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生产和生活能力。开展法律信息、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利用咨询服务、纠纷调解等多种手段,使市民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和途径。
三、基本要求
(一)普治并举,整体推进。继续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一手抓法制宣传教育,一手抓依法治理。要从多方位、多层次,全面、系统、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适时开展严打整治斗争。
(二)健全法律培训制度。要把普法教育与民警培训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突出重点,分级负责。局理论中心组要定期学法,广大民警要积极参加上级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法制培训。
(三)健全岗位执法资格考核制度。各警种、各部门应结合执法用法的实际,组织开展岗位学法活动,不断提高民警执法水平。在职民警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具备执法岗位相应的法律知识;新民警必须安排一定时间学习本职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执法。民警学法情况将作为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要充分发挥公安报刊和其他宣传舆论工具的作用,使之成为向民警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阵地;通过组织法制图片展览、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和方法,使广大民警受到直观、生动、形象的法制教育。
(五)开展多渠道的法制宣传活动。如在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通过广播电视、文艺演出、宣传车、上街法律咨询,向社会进行公安法制宣传教育。
四、实施步骤
本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底结束。
2006年,完成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规划、准备教材、培训骨干,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
2007年至2009年,根据本规划确定的任务和要求,制定年度计划和阶段性目标,并做好本年度总结检查工作。
2010年,按照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做好总结验收工作。
五、组织领导
在全体公安民警中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促进公安法制建设,促进社会稳定,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措施,各部门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本局将成立由张培忠局长任组长,金益农政委任副组长,成员由局政治处、法制、交警、治安、刑侦、纪检、督察、看守、后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五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本单位普法规划,协调、指导各警种、各业务部门普法规划的实施,总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验。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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