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专项行动”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活动,在全省范围内拉开帷幕。为配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根据职责分工,经我局研究决定对全市排污企业产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调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金坛经济开发区、各镇工业集中区、培丰化工区、登冠化工区、白龙荡化工区内的所有排污企业。
二、调查重点
化工、印染、制药、水泥、钢铁及其它排污企业。
三、要求
1、化工企业要按附表要求查清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及工艺,并对照产业政策注明属于当前产业政策中的类别(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
2、其它行业根据产业政策目录,调查企业目前的生产能力、工艺及产品是否存在淘汰类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及产品。
3、调查工作由开发区经贸局、各镇企管站负责。要依据表式要求,本着“不重不漏”的原则,认真逐一填写。调查表需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企管站审核盖章后于8月6日前上报市经贸局投资与技术进步科。联系人:丁洪胜、李冬英,联系电话:2822751。
四、产业政策依据
1、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2、《江苏省工商业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及产品目录》(2005年)
二〇〇六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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