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文化厅(苏文社〔2006〕28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省文化厅及常州市文化局的统一部署,市文化局决定自今年起,在全市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现将《金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金坛市文化局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