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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文化局组织开展第四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方案
索引号 014139011/2006-0002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文字〔2006〕56号 发布机构 文化广电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06-08-24 公开日期 2008-03-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市文化局组织开展第四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方案
 
市文化局组织开展第四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方案
坛文字〔2006〕56号

        根据坛文办〔2006〕第10号《关于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在文化系统内开展一次公民道德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准则,积极弘扬“三创”精神,以踏实认真的态度搞好文明礼仪教育、搞好未成年人教育,通过公民道德宣传活动,使全体干部职工的道德准则有明显的提高,文明程度更上一台阶。

  二、活动内容

  1.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会议,下发活动文件,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广造舆论,形成浓烈的公民道德教育活动氛围;

  2.进行知识测验。通过印制公民道德教育知识试卷,进行知识测试来提高全体干部职员公民道德教育知识的知晓率;

  3.召开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会议。通过会议积极宣传文化市场管理法规,防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及非节假日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接纳未成年人;

  4.开展咨询活动。9月20日在金沙广场进行文化市场有关内容的咨询活动。

  三、措施保障

  1.本次宣传活动由一名副局长负责,督促检查活动开展;

  2.局属各单位9月20日组织一次公民道德教育活动,形式不限;

  3.文化馆负责于9月20日前在大厦电子屏幕上滚动播出有关公民道德规范公益广告;

  4.市博物馆积极做好参观接待工作,9月20日全天免费对市民开放;

  5.文化市场办公室7月20日在金沙广场组织一次现场咨询活动;

  6.局创建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公民道德教育试题,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测试。

金坛市文化局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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