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进一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扩大茅山旅游风景区的影响,提高金坛知名度,推进我市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经市体育局、旅游局磋商,并报市政府同意,定于2006年4月18日举行金坛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暨第六届全民健身节“翔峰杯”茅山登山赛。希各镇(开发区)、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接通知后认真组队,积极报名参赛。
特此通知
附:金坛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暨第六届全民健身节“翔峰杯”茅山登山赛规程
金坛市体育局 金坛市旅游局
二〇〇六年三月九日
金坛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暨第六届全民健身节“翔峰杯”茅山登山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金坛市人民政府、常州市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金坛市体育局、金坛市旅游局
三、协办单位:金坛市委农工办、金坛市总工会
四、冠名单位:金坛市翔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2006年4月18日上午8时半
六、参赛单位:全市各镇(开发区)及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七、参加人数:各代表队报领队兼教练1名,运动员6名(其中女运动员2名)。
八、参赛资格:按金坛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暨第六届全民健身节规程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九、比赛办法:
1.比赛分两个部进行,即各镇(开发区)参加农村部比赛,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参加职工部比赛。
2.团体名次的确定按各代表队六名参赛队员中最后一名到达顶宫(终点)的成绩排定名次。
3.比赛地点和路线:茅山风景名胜区南山门——金牛岭——元阳观——顶宫(全程约4.2公里)。
十、报名时间:各代表队于2006年4月3日前将报名单送交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
十一、录取名次及奖励:
1.比赛以农村部、职工部按成绩分别录取名次,团体、男女个人均各取前八名,不足八名全部录取。团体名次按18、14、12、10、8、6、4、2计分,个人名次按9、 7、6、5、4、3、2、1计分。凡参加比赛的代表队各计参赛分5分。
2.获得各部团体前八名的代表队分别发给奖杯;获得各部男女个人前八名的运动员分别发给奖牌;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和领队均发给纪念品。
十二、领队、教练会议:于2006年4月7日下午2:00在市总工会三楼会议室召开,请各代表队领队、教练携带本队参赛运动员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十三、其它事项在领队、教练会议上明确。
附:金坛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暨第六届全民健身节“翔峰杯”茅山登山赛报名表
金坛市第四届全民运动会暨第六届全民健身节“翔峰杯”
茅山登山赛报名表
单位(章): 领队(教练): 联系电话:
注:此报名表请按内容认真填写完整,于4月3日前报市体育局群体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