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今年全市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积极创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2006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遵照执行。
一、关于小学招生
(一)招生原则
依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遵循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确保每个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关于同意2006—2007年度金坛市中小学教育事业计划的批复》的精神,确保我市初等义务教育的全面实施。
为确保招生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今年全市农村各小学原定的施教区将保持不变。市区各小学的施教区,考虑到“金城镇中心小学”临时易地过渡办学、“殷雪梅小学”和“华城实验小学”改扩建等因素,对 “金城镇中心小学”、“朝阳小学”、和“华城实验小学”的施教区作微量调整。
(二)报名工作安排
1.各小学要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应于7月3日公布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施教区范围,张贴招生通告,说明小学招生登记的时间、地点、对象和要求。各小学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擅自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刊登招生广告。7月7日至9日,全市各小学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施教区内的适龄学童及时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2.“华罗庚实验学校”是金坛市人民政府批准开办的公办民助学校,其小学部民办部分继续面向全市招生。6月18日,华罗庚实验学校公布面向全市招收一年级新生的方案。6月30日至7月2日,学校组织一年级新生(公办民助)登记、报名,办理入学手续。
3.各小学应统筹安排,在全面做好施教区内适龄儿童数量和分布情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符合入学条件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儿童保健卡、家园联系手册以及能够证明其合法固定住所的证件等材料前往施教区所在小学报名。
4.各小学应当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对于施教区内的轻、中度智障儿童和肢残儿童,只要其未丧失学习能力,各小学必须及时将其招收入学,编入普通班随班就读;对于盲、聋哑包括重度智残者,各小学应主动和当地居委会、行政村等部门联系,动员并组织这类适龄儿童少年到常州聋哑学校、培智学校就读。
5.对于非金坛户籍的适龄儿童,尤其是流动人口的子女,因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坛工作确实需要在本市借读的。各小学应根据《关于<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依法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其招收入学,确保《义务教育法》的全面实施。流动儿童少年到公办学校就读,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住所附近学校提出申请,由施教区所在学校安排就读。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流动儿童少年入学需向学校提供的材料主要有:
一是学前教育的相关材料;
二是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材料;
三是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金坛各乡镇居住的暂住证;
四是监护人有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6.全市各小学应在7月12日前张榜公布施教区内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新生名单,并及时向符合入学条件新生的监护人颁发《江苏省金坛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新学期开学前一天,新生凭《江苏省金坛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校办理报到、注册、缴费等手续。
7.报名期间,各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测试,收取任何费用。
(三)注意事项
1.各小学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中有关入学年龄的规定,及时将年满6周岁(即200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具备学习能力的所有适龄儿童招收入学。禁止任何小学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2.全市各小学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施教区(见附件一)统一招生。市区小学招生报名时,要求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籍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应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房产证或住房租赁证明)一致。若户籍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应按实际固定住所相对就近入学。属于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凭相关证明,按正常情况办理入学手续:
(1)儿童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内常住。父母另一方为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包括本市农村户口)或出国定居;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常住的。
(2)儿童户口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内常住的,其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等。
(3)儿童户口单立,其父母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且户口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
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本市居住属于自己产权的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房屋。
市区各小学应根据学龄儿童监护人提供的证件资料组织人员实地调查,既要及时为本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办理登记、入学手续,又不能跨施教区招收其它小学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
3.农村小学如涉及到乡镇区划调整、行政村规划调整、学校布局调整等因素,施教区需重新划定的,中心小学应及早向市教育局汇报,重新划定招生范围。乡镇交界地带的新生因就近入学需跨施教区就读,其施教区范围由相邻的乡镇中心小学商定并报教育局、镇政府备案。
4.有困难并确实需要到外县市借读的新生,一定要先在户籍所在地小学报名,待取得学籍后,再办理借读手续。
5.全市各小学必须将班学额控制在48人以内。
二、关于幼儿园招生
(一)招生原则
1.幼儿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幼儿园的招生以就近入园、方便家长和有利于幼教事业发展为原则。各级各类幼儿园在招生中,不划分固定学区,应在满足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幼儿入园需要后,面向社会招生,接受外来幼儿入园。
2.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充分挖掘潜力、创造条件,积极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实验。师资、园舍设备等具备条件的幼儿园可适当招收婴幼儿入托,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报名办法
1.今年全市各幼儿园招生的对象是:在金坛市有正式户口、200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三周岁的学前儿童。严禁招收不满3周岁的幼儿入园。
2.幼儿入园要凭户口簿、婴幼儿出生证和体检卡(经妇幼保健部门体检),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园。
3.户籍不在金坛的幼儿,凭外来人口暂住证、婴幼儿出生证到幼儿园登记、报名。
4.各幼儿园应在6月20日张贴招生通告,6月23日至6月25日组织办理报名工作。
(三)有关事项
1.幼儿园的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市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等三部门文件的各项规定,规范收费行为。
2.各托幼机构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要适当减免收费。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公费生标准减免50%以上或酌情全免,切实保障贫困家庭的子女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
3.幼儿园新生编班,全额拨款单位每班不得超过30人,差额拨款单位和自收自支单位一般控制在每班以40人之内。
附件一、市区各小学施教区划分情况一览表
附件二、金坛市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工作安排日程
附件三、金城镇各居委会行政村分布情况一览表
二○○六年六月一日
附件一:
市区各小学施教区划分情况一览表
学 校 施教区所属居委会、行政村及新村
实验学校 花街(东至虹桥路、人民路,南至南环一路,西至丹金漕河,北至东门大街)、虹桥(县府路以北)
河滨小学 愚池、河滨、翠园(虹翠路以南,南环一路以北)、城南、
南戴(限北戴自然村)、虹桥(县府路以南)
朝阳小学 北门、东园、北园、翠园(东门大街以南,虹翠路以北)、
虹桥(华罗庚公园以东)、“金谷华城”(世纪联华超市以西)
华城实验小学 东园、华城、华苑、华胜、电胜、下塘、东方、汇贤(限1、2、3组)、峨嵋(限1、2、3组)、“金谷华城”(世纪联华超市以东)
(东村小学) 东村、三村、渔场
殷雪梅小学 徐塘、小丘、南戴(除北戴以外自然村)、景潭花园
峨嵋(除一、二、三组) 汇贤(除1、2、3组)
翠园(南环一路以南,南环二路以北)
金城镇中心小学 春风(一村、二村)、西门(西门大街以北、横街西路以北、药厂以东)
常胜小学 文化、西门(西门大街以南、横街西路以南、药厂以西)、小南门、
白龙荡(良种场)、南瑶
城西中心小学 春风(三村)、丹阳门、上庄、联城、冯庄、长竹埂、元巷
(沈渎小学) 沈渎
后阳中心小学: 后阳、许巷、培丰、大亭
注:1.东园(东环一路与东环二路之间)的适龄儿童可依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选择朝阳小学或华城实验小学就读。
2.各居委会、行政村所辖范围以新近金城镇和开发区等部门划定为准(见附件三)。
附件二:
金坛市幼儿园、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6月18日 华罗庚实验学校公布面向全市招生方案
6月20日 幼儿园张贴招生通告
6月23日-25日 幼儿园组织新生报名
6月30日-7月2日 华罗庚实验学校(公办民助)组织适龄新生报名
7月3日 各小学公布施教区范围,张贴招生通告,告知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要求等
7月7日-7月9日 各小学组织适龄新生报名,及时向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7月10日 市区小学组织人员对有关新生的户籍、实际住址进行实地调查
7月12日 各小学在学校公告栏内张榜公布施教区内应当接受初等义务教育新生的名单
7月13日-14日 各小学组织人员接受社会咨询,妥善解决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遗留问题
附件三:金城镇、开发区居委会行政村分布情况一览表
一、原金城镇居委会:
丹金漕河东:愚池 花街 河滨 翠园 虹桥 东园 北门 北园
丹金漕河西:小南门 文化 西门 丹阳门 春风 白龙荡、良种场
二、原城东乡(现划归金城镇)的村委会:
南戴村委会(辖自然村):南戴 五干 东万士 寺巷 干东
小徐塘 西万士 北戴 钱家
城南村委会(辖自然村):东、西下丘 朱庄 后岐 南洲
四家庄 朱塔里 管家村 后九里 古船墩 姜家棚 樊川
小丘村委会(辖自然村):桥东 杨贺巷 小丘 石桥 大桥头
三窑头 陆善塘 西坟
三、原城东乡(现划归开发区)的居委会、村委会:
华城 华苑 华胜(金胜 金花) 徐塘 电胜 下塘 东方
峨嵋(峨嵋 石桥) 汇贤(汇贤 石桥 庄家)
东村(东村 西庄) 三村(三村 柘荡 殷庄)
渔场(大柘荡 小柘荡 北水荡)
四、原城西乡(现划归金城镇)的村委会:
南瑶村委会:南瑶 社桥 长竹埂村委会:长竹埂 前时干
沈渎村委会:沈渎 清培 南圩 高湖
元巷村委会:元巷 道岐 冯庄村委会:冯庄 马干 南柱
联城村委会:联城 城塘 上庄村委会:上庄 圩门
五、原后阳乡(现划归金城镇)的村委会:
后阳村、大亭村、培丰村、许巷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