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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授予2004-2005年度明码标价先进单位的决定
索引号 014138828/2006-0002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决定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检[2006]53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6-04-13 公开日期 2008-03-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授予2004-2005年度明码标价先进单位的决定
 
关于授予2004-2005年度明码标价先进单位的决定
坛价检[2006]53号
      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是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我市价格和收费行为的逐步规范,涌现出一大批明码标价先进单位。通过我们的多次市场价格检查和群众评议的结果,决定授予天润贸易有限公司、中国联通金坛分公司、中国移动金坛分公司、金坛市电信有限公司、永清家电维修部、金坛市樱花专卖店、金坛市第一药店、古今内衣专卖店、春芳化妆品商店、华莱仕服装店、金坛市上海华联超市、上海小泽村金坛专卖店、金坛市中南鞋业、金坛万仁大药房有限公司、金坛市华良家电、金坛花街服装超市、金坛市照相馆、城东好比家副食品店、金沙摩托车商场、金城立发礼品店、永康洗化用品店、金坛市柏高地板商店、城西永保经营部、金坛市宝尔曼斯、TOTO专卖店、国华五金装璜经营部、天成大酒店27家单位为“2004~2005年度明码标价先进单位”。
      希望各获牌单位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同时希望其他单位向先进学习,加强内部管理,大力提高商品和服务标价率和规范率,推进明码实价。切实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打造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企业形象,为优化我市的投资软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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