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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核定小南门底商住宅楼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28/2006-00014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费[2006]37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6-03-14 公开日期 2008-03-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核定小南门底商住宅楼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
 
关于核定小南门底商住宅楼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
坛价费[2006]37号
       你公司《关于审核小南门底商住宅楼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及相关申报材料收悉。根据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物价局建设局〈金坛市物业管理收费实施办法〉的通知》(坛政发[2002]73号)文的规定,经审核你公司对小南门底商住宅楼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照金坛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公共服务二级收费标准(0.19-0.21元/M2)收费,请做好收费公示。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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