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扎实做好我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技术防护能力,确保国家、单位利益的安全,根据坛密办[2006]第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局各有关单位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性认识
近年来,随着我局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各有关单位计算机系统正逐步得到了改善,办公自动化水平日益提高,使得在工作中对计算机系统的依赖性不断增强。然而,因各单位不同的使用环境、不同的行业内容、不同的应用系统,以及非正版软件的应用,带来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隐患。如果不增强安全意识、强化技术防护,就会造成重要文件泄密、科研数据丢失等严重后果,在工作、生活和经济上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局属各科(室)站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性认识,强化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防患于未来。
二、检查的目的
通过在局属各科(室)站和有关单位进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尤其是做好重要文件、科研数据等存档及备份,切实提高网络安全技术防范能力,加强对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管理,积极推进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全面提升我局信息化条件下各科(室)站、有关单位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水平,使我局计算机信息系统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检查的内容
局属各科(室)站和有关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工作档案及台账;与互联网接通的电脑管理制度;存放重要文件、科研数据计算机及介质(包括硬盘、光碟、移动磁盘等)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有安全标识、使用责任人及其它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单位网站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责任人和具体管理情况。
四、检查时间安排和要求
安全检查于5月中旬开始到5月31日前结束,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人员进行自查,填写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检查表”、“办公自动化设备登记情况表”,并于5月31日前交信息科;6月份我局将组织抽查。
此次检查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专门组织力量,严密组织实施。自查工作一定要做到严格、认真、细致,对照检查要求逐项进行,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坚决依法依纪查处,切实整改。
二OO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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