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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坛市体育局《关于2006年度全市体育工作先进单位评比办法的通知》(坛体字[2006]第9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各单位2006年度体育工作进行考评,具体如下:
一、看总结和台账:
各单位按照坛体字[2006]第9号文件要求,写好2006年度体育工作总结,做好体育台账,按照评比标准填好自评表格,于2006年12月30日前报市体育局群体科,逾期不报作放弃处理。
二、听取工作汇报:
对报上来的材料,体育局考评小组将认真核查,凡在上报材料中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不得参加考评。对核查后得分在前12名的单位,再进行分组集中交流评比,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最后对获得2006年度体育工作前十名的单位报请市政府表彰。具体核查的单位和时间另行通知。
金坛市体育局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