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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50号的答复
索引号 014139011/2006-00014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体字〔2006〕20号 发布机构 文化广电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06-05-18 公开日期 2008-03-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50号的答复
 
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50号的答复
坛体字〔2006〕20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村级)体育设施建设,丰富农民业余生活的提案收悉,我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对你们关心农村(村级)体育设施建设、关心农民健康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若干意见》(苏发[2006]1号)文件精神,我市今年将对全市157个行政村实施“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这项工作得到了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目前工作进展情况:

  1.调查摸底:自市委、政府在04年召开关于农村村级文化体育设施推进会以来,我局就加大了对村级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到05年底,克服经费不足,投入80多万,建设村级健身点36家,得到了农民兄弟的极大欢迎。事实证明,建设村级体育健身设施,一是提高农民兄弟身体素质,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改变农村公共体育设施落后,缩小城乡差别的具体表现,可以说是一项深受老百姓欢迎的“民心”工程。

  2.组织发动: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市政府在今年3月9日召开全市体育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镇(区)党委政府要把村级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纳入06年镇(区)工作目标,同时市财政局和市体育局联合发文,在全市实施“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两局在引导资金和器材配置上予以支持。会后,各镇(区)行动积极,围绕“百村”农民健身工程建设进行了布署落实。

  3.认真实施:为了把“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落到实处,我局于4月3日召开了镇(区)文体站长会议,分别就全市村级体育设施现状进行更深入的了解,明确了在06年底实现全市村村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的目标。同时还成立了金坛市“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督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力争把“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落到实处,造福全市农民朋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此复不知各位委员是否满意,再次感谢各位委员关心、支持我市的体育事业。

  附1:关于在全市实施“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见(坛财联[2006]18号、坛体字[2006]12号)

  附2:关于成立金坛市“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督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坛财联[2006]34号、坛体字[2006]27号)

  签发人:朱双和

   经办人:靳金方

   联系电话:0519-2826140

  金坛市体育局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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