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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在全市实施“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见
索引号 014139011/2006-00007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体字〔2006〕12号 发布机构 文化广电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06-03-02 公开日期 2008-03-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在全市实施“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见
 
关于在全市实施“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见
坛体字〔2006〕12号

  “十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也是全市体育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全市群众体育活动日趋丰富,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逐步增加,组织网络不断完善,群众体育健身意识不断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不断增多,社会化、科学化程度大大提高,为全市体育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06年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使全市体育事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努力促进全市体育事业尤其是农村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决定在全市实施“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一、实施“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实施“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对于发展我市农村体育,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实施“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加大对农村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是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构建农村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需要,也是加速实现全市率先在全省建设体育强市的需要。对进一步发展农村体育事业,提高农村体育服务能力,增强广大农民的健康素质,引导广大农民形成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必将产生直接作用。

  二、实施范围:

  全市157个行政村、15个社区居委会(已获体育设施项目资助的村、社区除外)。

  三、“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项目:

  “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项目共分为三档。

  第一档:

  1.混凝土标准篮球场一块;

  2.全民健身路径(6~8件器械)一套;

  3.沙地门球场(或室外乒乓球台2张以上);

  4.40平方米以上室内乒乓球室(或30平方米以上室内棋牌室)。

  第二档:

  1.混凝土标准篮球场一块;

  2.全民健身路径(6~8件器械)一套(或2张以上室外乒乓球台);

  3.30平方米以上室内棋牌室(或40平方米以上室内乒乓球室)。

  第三档:

  1.混凝土标准篮球场一块;

  2.30平方米以上室内棋牌室(或2张以上室外乒乓球台)。

  四、“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筹资办法:

  在积极争取省市体育部门支持下,以地方政府、社会捐赠和受赠单位共同投入筹集资金。市体育局、财政局在器材配置和引导资金上予以支持,受赠单位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自筹经费作为补充,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形成合理有效的经费多元化投入机制。具体办法:

  1.凡村级(含社区)建设第一档次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资助篮球架一付、健身路径一套、乒乓球桌一付;下拨引导资金1万元。

  2.凡村级(含社区)建设第二档次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资助篮球架一付、乒乓球桌一付;下拨引导资金8000元。

  3.凡村级(含社区)建设第三档次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资助篮球架一付;下拨引导资金5000元。

  五、实施“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具体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镇(区)要将实施“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评比内容,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和激发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和热情,上下一致,齐抓共建。

  2.精心规划实施。各镇(区)要建立目标责任制,精心规划,周密组织实施“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分解任务,落实到人,建立资金使用监督审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坚持统筹发展。各镇(区)要以实施“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为抓手,推进农村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体育组织、骨干队伍建设,发挥镇(区)文体站作用,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活跃农村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体育与文化、教育等统筹发展。

  4.改革推进机制。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大胆创新,对符合建设条件、有积极性和主动性,能认真履行建设、使用、管理职责的行政村(社区)优先考虑。

  5.建立评价体系。“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将作为各镇(区)实施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八个一工程”的重要考核指标,对实施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六、实施“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具体步骤:

  1.各镇(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对村级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进行统一规划,布署,认真填写金坛市实施“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申报表、汇总表,并于2006年4月30日前上报市体育局。

  2.根据各镇(区)申报情况,市财政局、体育局将会同各镇(区)对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选址情况进行认证。

  3.经市财政局、体育局确认选址后,依据工程建设档次,配置所需器材。

  4.各镇(区)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竣工后,经市财政局、体育局验收合格,一次性核发引导资金。

  附件:1.金坛市实施“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申报表

      2.金坛市实施“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汇总表

金坛市财政局     金坛市体育局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日

   附件1:

  金坛市实施“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申报表

  金坛市                   镇(区)

  受赠单位

  (盖章)

                 村委会

                 社区居委会

  负责人

  (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建设项目

  (请打“√” )

  第一档:篮球场、健身路径、门球场(室外乒乓台)、乒乓室(棋牌室)(   )

  第二档:篮球场、健身路径(室外乒乓台)、棋牌室(乒乓室)     (   )

  第三档:篮球场、棋牌室(室外乒乓台)                        (   )

  建设地点

                         村或                              居住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与地方园林、绿化、城建等部门的协调情况

   (盖章)

  年   月   日

  镇(区)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

  财政局

  意见

  体育局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金坛市实施“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受赠单位汇总表

  金坛市:               镇(区)(盖章)         填表人:       

  编  号

  受  赠  单  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各镇(区)将工程建设申报表、汇总表于2006年4月30日前上报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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