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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2006年度全市体育工作先进单位评比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11/2006-00004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体字〔2006〕9号 发布机构 文化广电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06-02-20 公开日期 2008-03-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2006年度全市体育工作先进单位评比办法的通知
 
关于2006年度全市体育工作先进单位评比办法的通知
坛体字〔2006〕9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和中共常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的决定》(常发〔2003〕15号),进一步加快体育事业发展,加速推进全市体育工作及“八个一工程”的实施,坚持“活动与建设并举,以建设为重”的方针,继续开展好职工体育,挖掘民间特色体育,充分调动全市人民广泛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努力提高我市体育人口。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对全市2006年度体育工作进行评比和表彰。现将评比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

  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镇(开发区)。

  二、评比内容和标准:

  详见《2006年金坛市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工作评比标准》、《2006年金坛市镇(开发区)体育工作评比标准》、《2006年金坛市村委体育工作评比标准》。

  三、评比表彰名额: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镇(开发区)由市政府表彰,名额待定;文体站及村委会由市体育局表彰,名额待定。

  四、评比办法:

  1.各单位对照标准后进行自查自评。

  2.各单位对全年的体育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06年12月25日前报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

  3.根据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镇(开发区)、村委会上报情况进行核查。

  五、召开表彰会进行表彰与奖励。

金坛市体育局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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