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坛委办字(2006)47号《关于印发〈金坛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市集镇(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1、2006年11月10日~24日,具体安排附后。
2、在各镇(区)的考核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二、考核范围及标准:
全市16个集镇(区)和重点村,一般村随机抽查;
考核标准见《金坛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卫生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三、考核办法:
听取汇报(书面)、查阅台账、现场考核、当场打分。
四、要求及其它:
1、各镇(区)要严格按照《评分细则》中的标准与要求,逐条对照,认真准备。
2、除镇区外,十月份检查过的自然村,原则上本月不再检查。
3、书面汇报的重点是,十月份检查后,对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十一月份农村“新三清”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十二月份工作计划。
附:全市集镇(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时间安排表
二00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全市集镇(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时间安排表
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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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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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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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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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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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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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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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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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塔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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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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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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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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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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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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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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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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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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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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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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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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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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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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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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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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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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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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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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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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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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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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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西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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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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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埠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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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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