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坛委办字[2006]47号《关于印发〈金坛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全市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市集镇(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1、2006年10月11日—21日,具体安排附后。
2、在各镇(区)的考核时间为上午:8:30—11:30
下午:1:30—5:30
二、考核范围及标准:
全市16个集镇(区)和重点村,一般村随机抽查;
考核标准见《金坛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卫生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三、考核方法:
听取汇报(书面)、查阅台账、现场考核、当场打分。
四、要求及其它:
请各镇(区)严格按照《评分细则》,认真做好准备,迎接考核。
因农忙即将来临,月底农忙工作将是各镇的工作重点,故周六周日不休息,请相关镇给予配合。
二00六年九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