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内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及《关于分解下达小康社会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标工作任务的通知》(常政发[2006]75号)要求,我市地表水七个水质考核断面必须有六个断面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但是,目前我市水环境质量状况与达标要求差距较大,达标任务艰巨,时间紧迫。为确保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如期实现,着力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经研究,决定由市政府领导挂钩,所在镇(区)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对我市地表水环境开展综合整治。现将金坛市地表水七个水质考核断面达标工程任务分解及金坛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综合措施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协同合力,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附:1.金坛市地表水七个水质考核断面达标工程任务分解表
2.金坛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综合措施任务分解表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环境 质量 整治 任务 通知
抄 报:常州市人民政府。
抄 送: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7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