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坛市重奖技术创新功臣暂行办法》、《金坛市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试行意见》,今年将开展技术创新功臣、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奖励工作。为组织好本次选拔奖励工作,现就评选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1.《市政府关于印发〈金坛市重奖技术创新功臣暂行办法〉的通知》(坛政发〔2002〕19号)
2.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坛市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试行意见〉的通知》(坛科字〔1999〕15号)
二、组织领导
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各镇(区)人民政府,市各部委办局负责各自下属单位科技创新功臣、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评选的组织发动和初评推荐。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组织全市的综合评审。
三、申报材料
每人一式3份成套材料和20份简要事迹介绍材料(A4纸一张)装入档案袋交市科技局。成套材料包括:
1.《金坛市技术创新功臣审批表》(申报技术创新功臣者填报)或《金坛市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审批表》(申报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者填报);
2.2003—2005年主要事迹介绍材料
3.2003—2005年符合申报条件的旁证材料(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论文、专利证书、新产品证书、获奖证书、鉴定证书或评审证书、效益证明等)。
成套材料须按上述顺序依次装订成册。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于2006年5月18日前报市科技局科服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2881535。
附件:1. 金坛市科技创新功臣审批表.doc
2. 金坛市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审批表.doc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