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根据科技工作的要求和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2006年金坛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2006年度金坛市科技计划继续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按照省市高新技术产业倍增计划的目标和要求,进一步突出年度重点支持领域、重点技术内容和重大专项。明确界定,择优扶持,加强集成,充分体现科技计划的年度导向。
突出对电子信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三药”科技产业、高科技农业、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的支持。力求更有效地发挥科技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形成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新格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优先支持自主创新,水平先进,技术关联度大,对促进产业升级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项目;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科技型农业企业、特色产业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实施的项目;优先支持与清华大学等高等院校、中科院等科研院所及国防科工委系统合作开展的科技项目;优先支持已拥有或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支持对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健康、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
二、项目重点
项目分四类:科技攻关、示范推广、社会发展、科技设施。具体支持重点为:
1.工业:新型电子元器件;光机电一体化;“三药”及中间体;产业关联度大的化工材料、专用精细化学品;新型生物制品;新能源及相关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高效环保节能技术及产品;新型智能化纺织机械;关键汽车零部件;多项先进适用技术的集成应用;信息技术在工业中的应用;其他高新技术领域。
2.农业:优质粮油、茶叶、水产、畜牧、食用菌、蚕桑、园艺等优良新品种的引繁和优质高效先进种养殖技术;标准化、生态化、清洁化先进适用生产技术;特色新型省力、节能、节水技术及产品;先进的农产品深加工及保鲜技术;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多项先进适用技术的集成应用;信息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其他农业高新技术的应用。
3.社会发展:重大疾病防治;常见疑难疾病防治;农村常见病、多发病规范化诊治技术;职业病、流行病的预防;中西医结合治疗技术及应用;高新技术在惠及广大群众生活质量提高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方面的应用;高新技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应用;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技术研究;信息化技术在社会事业方面的应用。
4.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本通知所规定的领域和重点内容,项目有一定的规模和经济社会效益,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市场前景,对我市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的形成和技术水平的提升起到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2.申报单位必须为金坛市境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技术力量,有项目实施所必须的技术人才、技术条件和经济基础;工业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为企业。
3.申报项目必须已有一定的基础。攻关项目已有样品或小试成功,推广项目来源可靠、技术合作可行。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研究开发、消化吸收能力。
5.多方联合开发的项目,必须有技术合作协议,申报单位为第一承担单位。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不予受理:
(1) 不在本通知范围内的;
(2) 非本单位组织、实施的;
(3) 仅有意向而尚未赋予实施的;
(4) 有未按期完成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或有其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申报的;
(5) 项目负责人有在研本市科技计划项目的;
(6) 技术成熟且已广泛应用的;
(7) 技术水平低、无产业化前景的;
(8) 已获市财政资金支持的;
(9) 知识产权不明晰,有可能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
(10) 其他不应支持的。
7.项目研究推广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先进,目标可考核。企业、事业单位用于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拨款比例应分别大于3:1和1:1。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三药”、农业新品种等特殊项目最多不超过三年。
四、材料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编写《科技项目计划设计任务书》,并附必需的佐证材料。申报全套纸质材料三份,word格式《设计任务书》电子文档一份。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按《设计任务书》、附件目录和附件的顺序装订成册;《设计任务书》输入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一致。存储介质尽量使用移动硬盘或U盘,也可通过email网上传送。附件材料包括:
(1)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必备);
(2)企业单位上年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事业单位上年末资产负债表(必备);
(3)小试或小样成功的证明(科技攻关必备);
(4)技术来源及其先进性、实用性和可靠性证明(示范推广必备);
(5)其他能反映单位、项目和项目负责人情况的材料(如技术合作协议、专利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各类佐证单位承担项目能力的证书、证明等)。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农业科技示范园项目填写《组建申请表》,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同行专家论证通过。申报材料一式五份,A4纸打印,按组建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论证意见、附件的顺序装订。
3.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06年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每个申报项目收取评审费300元,申报时一并缴纳。
4.请各镇区和市有关部门,认真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所辖企事业单位的项目申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项目申报材料经所属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或市有关部门审核签章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
5.申报材料从金坛市科技信息网下载。联系电话:2883518联系人:陈云(email:czjtcy@sina.com)于晓东(email:yxd66688@163.com)。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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