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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金坛市物价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索引号 014138828/2006-00056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行政事业收费 发改局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6-07-06 公开日期 2008-04-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市物价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金坛市物价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项目名称
类别
行使依据
公开
形式
公开
范围
公开
时间
收费依据和标准
承办部门
或人员
备注
1
《收费许可证》年检
行政事业性收费权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
文件
社会
公开
随时公开
年检费按不超过收费额的千分之五收取,最低为50元,具体依据为苏价涉字(1992)74号、苏财综字(1992)40号,苏价费(2003)46号、苏财综(2003)18号
收费管理科
 
2
价格(鉴证)认证
行政事业性收费权
《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文件
社会
公开
随时公开
苏价费[2001]167号、苏财综[2001]87号:涉案物品5%,民事、经济、行政仲裁50元-5%,车损5%、整车报废300-800元,社会委托双方协商
价格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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