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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常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常国税发[2005]18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转发 增值税 政策 通知
主送:各分局、稽查局 抄送: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
金坛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06年1月16日印发
校对:黄琳
江苏省常州市国家税务局文件
常国税发[2005]188号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辖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区各直属机构: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发[2005]2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转发 增值税 政策 通知
常州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05年12月30日印发
打字:高慧 校对:税政处 卜以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文件
苏国税发〔2005〕279号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5]165号)转发给你们,请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转发 增值税 政策 通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05年12月26日印发
打字:蔡明磊 校对:流转税处 虞传扬
照片 001.ti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