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金坛市委坛委组字[2006]第23号通知,现提名:
王卫东同志任市民政局局长;
丁子云同志任市司法局局长;
李留清同志任市财政局局长,免去市文化局局长职务;
贺进军同志任市文化局局长;
张和生同志任市旅游局局长;
免去王新辉同志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史招娣同志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吴存根同志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咸毛潭同志市旅游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