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常州市民政局(常民优[2006]5号)《关于调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坛人发[2006]79号附件常民优[2006]5号常州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