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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到基层锻炼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014138916/2008-00069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人社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人发[2006]64号 发布机构 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06-08-28 公开日期 2008-03-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到基层锻炼的实施意见
 
关于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到基层锻炼的实施意见
坛人发[2006]64号

    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和常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到基层锻炼的实施意见》(常人发[2004]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到基层锻炼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要求,通过有计划地安排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到基层和艰苦环境中锻炼,使他们广泛接触群众,了解基层,开阔视野,丰富阅历,提升政治修养、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等综合素质,为今后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以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层范围

    本实施意见所指的基层是:

    1、市各企、事业单位;

    2、市级机关各部门下属队、站、所;

    3、市各镇、开发区以及所属的站、所和农村基层组织等。

    三、锻炼对象

    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

    四、期限及待遇

    根据《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实施办法》精神,安排到基层工作锻炼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左右。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工作锻炼期间,行政关系、工资关系不变,根据考核情况享受原单位的奖金、福利待遇。

    五、组织实施

    选派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制定方案、组织谈话、派送锻炼、定期考核四个环节进行。

    1、制定方案。每年招录公务员工作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安排到基层锻炼的岗位。

    2、组织谈话。对派往基层工作锻炼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在下基层前集中进行一次谈话教育,谈话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纪律和廉政教育,基层单位的情况,具体的工作要求及相关问题等。

    3、派送锻炼。新录用国家公务员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由市人事局或录用单位派人陪同至锻炼单位,进行交接,明确岗位,明确任务,明确要求。有条件的单位可明确指导人员予以传帮带。

    4、定期考核。到基层工作锻炼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由原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双方要加强联系、互通情况、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到基层工作锻炼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

    在试用期间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由接收单位负责,及时向原单位提供情况,写好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可作为原单位对其试用期满后任职、定级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工作。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到基层工作锻炼是提高年轻干部综合素质的迫切需要,也是培养年轻干部的有效途径,应当坚持不懈地把这项工作落实下去,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提高。

    2、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在基层工作锻炼期间,要珍惜机会,深入一线、联系群众、扎实工作、发挥才干,努力做出成绩。锻炼期满前一个月,要认真做好锻炼总结,书面递交原单位。

    3、接收单位需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指导,帮助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在实践中磨练意志、积累经验。要对他们严格教育、严格要求和严格管理,要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和生活中实际困难。锻炼结束后,要及时作出组织鉴定,连同个人总结一并移交原单位,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4、原单位要经常关心和了解到基层工作锻炼新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定期派人看望,做好跟踪管理。锻炼期间,不得随意将他们召回安排工作。锻炼结束后,要对他们的思想和工作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今后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附表:《金坛市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到基层工作锻炼花名册》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
2006年金坛市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到基层工作锻炼花名册
                                                            2006年8月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录用单位
拟选派往何单位锻炼
锻炼年限
备注
1
李  玮
1981.2
本科
市政府办公室
金坛经济开发区
2006.9—2007.2
 
2
谈  阳
1984.8
本科
市经济贸易局
洮西镇政府
2006.9—2007.2
 
3
徐妍雯
1984.8
本科
市经济贸易局
洮西镇政府
2006.9—2007.2
 
4
闵  译
1978.5
本科
市交通局
金城镇交管所
2006.9—2007.2
 
5
姜慧辉
1982.1
本科
市交通局
市镇公路管理处
2006.9—2007.2
 
6
谢  培
1981.5
本科
市水利局
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2006.9—2007.2
 
7
徐伟光
1983.10
本科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河头镇政府
2006.9—2007.2
 
8
郭云飞
1978.5
本科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拆迁办
2006.9—2007.2
 
9
万慧瑾
1979.4
本科
市粮食局
江苏苏南面粉有限公司
2006.9—2007.2
 
10
许  锴
1979.8
本科
市粮食局
江苏苏南面粉有限公司
2006.9—2007.2
 
11
李  鑫
1980.11
本科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06.9—2007.2
 
12
陆伟俊
1979.8
本科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06.9—2007.2
 
13
吴耿瀚
1984.3
本科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06.9—2007.2
 
14
诸葛翔
1980.4
本科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06.9—2007.2
 
 
2006年金坛市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到基层工作锻炼花名册
                                                            2006年8月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录用单位
拟选派往何单位锻炼
锻炼年限
备注
15
杨小旭
1983.7
本科
市委组织部
拆迁办
2006.9—2007.2
 
16
杨  谦
1983.6
本科
市委宣传部
新闻中心
2006.9—2007.2
 
17
汤玲霞
1975.3
本科
市档案局
信访局调解中心
2006.9—2007.2
 
18
汤丽娜
1981.9
本科
市人民法院
水北法庭
2006.9—2007.2
 
19
韦国猛
1979.7
硕士
市人民法院
朱林法庭
2006.9—2007.2
 
20
孔德馨
1984.12
本科
市人民检察院
水北检察室
2006.9—2007.2
 
21
朱  彬
1983.12
本科
市人民检察院
薛埠检察室
2006.9—2007.2
 
22
容  艳
1983.1
本科
市人民检察院
水北检察室
2006.9—2007.2
 
23
张小娟
1983.4
本科
市人民检察院
薛埠检察室
2006.9—2007.2
 
24
吴辰涵
1983.9
本科
共青团金坛市委员会
薛埠镇政府
2006.9—2007.2
 
25
沈云川
1975.7
本科
市妇女联合会
朱林镇政府
2006.9—2007.2
 
26
吴  强
1983.10
本科
茅麓镇政府
茅麓镇政府
2006.9—2007.2
 
27
刘金保
1969.3
大专
茅麓镇政府
茅麓镇政府
2006.9—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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