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
现将《金坛市规划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抄送:市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
增发:各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站
金坛市规划局
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金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确定的实现“两个率先”,建设法治金坛,大力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实施依法治市的战略部署,更好地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根据金坛市委、市政府批转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过全面、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 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效推进法治金坛建设进程,为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规划法治环境。
2. 工作原则
①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围绕全市“十一五”期间,全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建设法治金坛,构建和谐社会等工作大局,落实规划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高本系统法治化水平。
②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原则。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满足公民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为目标,大力宣传与群众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规划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法律素质,减少和化解城乡规划建设各类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③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原则。研究和探索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在规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规划建设相关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要求,坚持创新工作思路、创新组织机制、创新方法和手续。
④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原则。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务求实效,根据不同对象,提出切合实际的目标要求和重点内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全局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与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围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适应本系统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测绘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与规划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形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同时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大法律的社会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正常社会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进法治金坛建设的进程。具体任务是;
1. 深入开展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宪法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局公务员和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树立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法治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的法治观,准确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内涵。
2. 深入开展规范公民权力运行、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行政法律法规和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增强执政为民意识,提高全局公务员和干部、职工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倡导和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增强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意识。
3. 深入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城市规划区、各建制镇、相关企业的相关普法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的规划法治意识,提高广大群众遵守规划法律的自觉性。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公民、法人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4. 深入开展法治金坛建设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法治金坛建设中的基础和推进作用,以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为契机,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广泛、深入学习宣传《法治金坛建设规划》。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着力推进政府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5.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实践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以法制宣传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为重点,以法治化管理为目标,形成系统上下协调,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
三、教育对象和基本要求
(一)教育对象
一是全市规划系统的全体干部和职工;二是作为规划管理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组织。其中,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二)基本要求
1. 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维护宪法权威和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带头学法用法,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
2. 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以提高公务员法律素质为重点,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观念,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3. 加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自我管理能力。认真组织学习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社会诚信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培养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强化依法经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
四、实施步骤与工作方法
(一)实施步骤
“五五”普法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 宣传启动阶段。2006年10月底前,根据市委、市政府规划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研究制定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社会氛围,健全工作机构,建立规章制度,确保规划实施的规范性和连续性。
2. 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1月至2010年,全局各科室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
3. 考核验收阶段。2010年,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进行各自的总结,并在此基础上接受市人大、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组织的“五五”普法考核验收。
(二)工作方法
1. 形式多样,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各种宣传舆论作用,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法制咨询、送法下乡、规划展示等活动,办好法制宣传栏,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规划网站等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制作规划专题片,以增加影响力,力求营造一个良好的规划法制宣传教育氛围。
2. 系统结合,形成合力。各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站要在所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自身的自身特点,将本规划的要求与各地普法规划有机地结合,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城乡联动,形成合力。
3. 普治并举、整体推进。坚持一手抓法制宣传教育,一手抓依法行政,做到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同时在工作上做到普治并举,整体推进。
4. 坚持日常性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将每年4月1日作为本系统的规划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日。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全局全体干部和职工及各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站全体工作人员都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法制度,把学习城乡规划及相关法律知识列入到全年学习计划中,建立和实行法律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考核,把工作落到实处。局成立“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规划、组织实施、指导协调、调查研究、检查督促等工作。
(二)保障措施
1. 局“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同时明确局法规科为“五五”普法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联系、部署、检查、普法日常工作。
2. 为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队伍建设,局决定组织以法规科为主、以各科室主要负责人配合的一支普法骨干队伍,负责加强业务培训,为普法宣传奠定基础。
3. 健全监督检查与激励机制。“五五”普法期间要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切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4. 做好“五五”普法基础工作,局法规科负责、局办公室配合,建立普法台账,详细记录规划、部署、培训、宣传等一系列活动,以保障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工作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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