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苏省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组建常州市金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常食药监党[2005]3号)精神,经中共常州市金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
陈春梅同志任常州市金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免去常州市金坛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建华同志任常州市金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综合监管科科长,免去常州市金坛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监管科科长职务;
谈凤鸣同志任常州市金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科科长(药品稽查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常州市金坛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科副科长(稽查大队副队长)职务;
马迎俊同志任常州市金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综合监督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李雪平同志任常州市金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聘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伟政同志常州市金坛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科科长(稽查大队队长)职务。 |